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1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董事会提名周晓峰、林福青、楼家豪、杜坤勇、金良凯、徐敏、陈礼璠、周虹、於树立等9 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陈礼璠、周虹、於树立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次参会的9名董事对以上候选人按名单进行了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都获得了全部9票同意票。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通过的甚他董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一致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之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年4万元(含税)人民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富奥公司最终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一汽集团等发起设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公司”)最终评估报告近日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与前次公告差异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会议对该评估报告结果及差异予以确认,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本次会议同意调整公司经营层年度薪酬,具体如下:公司总经理90万元人民币(含税);副总经理80万元人民币(含税);区域总经理60万元人民币(含税)。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08年1月8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象山西周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款4亿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益扩大的生产需要,依据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款4亿元人民币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晓峰先生,38岁,大专学历,本公司董事长。曾任宁波市邮电局技术员,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翔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省象山县人大代表、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持有本公司47,187,100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林福青先生,37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华翔有限公司质保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楼家豪先生,49岁,大学学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上海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翔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本公司1,509,771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杜坤勇先生,37岁,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代理发行、投资咨询、经纪资格),通过证监会组织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曾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员、天一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等职。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金良凯先生,35岁,研究生学历,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经理助理、宁波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江西富奇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敏先生, 46岁,大学学历,本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四飞行学院飞行大队长、上海市嘉定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上海银行嘉定支行行长、宁波华翔日进汽车零部件涂装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礼璠先生,68岁,大学学历、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同济大学汽车系教授、主任,上汽-同济汽车整车工程中心主任。现任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顾问,汽车服务工程教席负责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周虹女士,45岁,博士,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经济系副教授,浙江省金融会计学会理事和招标课题专家评审会委员。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系主任,杭州市人大财经专家组成员。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於树立先生,59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系,1986年至1997年历任上海新新机器厂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厂长,1997年任上海汽车空调器厂副厂长,1998年至2002年在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1998年3月至今任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礼璠、周虹、於树立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声明人陈礼璠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礼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声明人周虹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周虹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声明人於树立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於树立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全称: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人姓名: 陈礼璠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陈礼璠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陈礼璠
日 期: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全称: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人姓名: 周虹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周虹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周虹
日 期: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全称: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人姓名: 於树立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於树立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於树立
日 期: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1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下午1: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舒荣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届监事会将2008年1月2日届满,与会监事提名杨军、夏小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先生,33岁,大专学历,本公司监事。曾任宁波华翔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华翔日进汽车零部件涂装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夏小平先生,42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上海津翔汽车管路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华翔富奇汽车营销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6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8年1月8日(周二)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3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凡2008年1月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议案1 第(1)项:周晓峰
议案1 第(2)项:林福青
议案1 第(3)项:楼家豪
议案1 第(4)项:杜坤勇
议案1 第(5)项:金良凯
议案1 第(6)项:徐 敏
议案1 第(7)项:陈礼璠
议案1 第(8)项:周 虹
议案1 第(9)项:於树立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议案1 第(1)项:杨军
议案1 第(2)项:夏小平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4、 《关于确认富奥公司最终评估报告的决议》
5、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1月4日、2008年1月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08年1月8日,8:30—10: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315722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13757439263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7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出售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接到公司股东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联众”)的通知,截止到12月21日收盘,象山联众再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3,805,6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9%,平均价格22.89元/股。
本次股份出售后,象山联众共出售本公司股票13,760,630股,出售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5.02%。
本次股份出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简 称 :宁波华翔
股 票 代 码 :002048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2号
邮 政 编 码 :315722
联 系 电 话 :0574 –6583927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12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15号准则》、《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出让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华翔: 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象山联众: 指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 指象山联众将其持有宁波华翔5.02%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2号
法定代表人:赖援海
注册资本: 1,395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252800882
经营期限:2001年4月24日至2011年4月23日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
税务登记号码: 330225728099234
通讯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2号
联系电话:0574 –65839279
联系人:林迎君
象山联众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象山联众现有股东16名,均为自然人,其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2人,占总股份的72.985%,股东情况如下表:
■
象山联众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人员均未曾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及对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
象山联众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共持有宁波华翔6.89%股份,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象山联众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象山联众此次出售股份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华翔有权益变动情况
此次权益变动前,象山联众持有本公司股份32,647,6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90%,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2,23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0,417,680股。
(1)截止到2007年1月5日收盘,象山联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5,2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0%,平均价格12.35元/股。
(2)截止到2007年12月13日收盘,象山联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4,740,0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3%,平均价格24.82元/股。
(3)截止到2007年12月21日收盘,象山联众再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3,805,6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9%,平均价格22.89元/股。
象山联众通过以上三次股票出售行为,截止到12月21日,共出售本公司股票13,760,6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2%。此次权益变动后,象山联众持有本公司股票18,887,050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6.89%。
二、象山联众持有宁波华翔的权利限制情况
象山联众持有的宁波华翔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宁波华翔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象山联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援海
日期:2007年12月21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象山联众的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象山联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赖援海
日期:2007年12月21日
项 目 | 前次公告评估结果 | 国资委确认评估结果 | 差异 |
资产总额 | 275,402.71 | 275,451.69 | 48.98 |
其中:流动资产 | 67,052.17 | 67,052.17 | 0 |
长期投资 | 135,204.46 | 135,228.99 | 24.53 |
固定资产 | 44,795.65 | 44,820.10 | 24.45 |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 28,294.41 | 28,294.41 | 0 |
负债总额 | 174,352.59 | 174,352.59 | 0 |
流动负债 | 174,245.44 | 174,245.44 | 0 |
长期负债 | 107.15 | 107.15 | 0 |
净资产 | 101,050.12 | 101,099.10 | 48.98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1)项周晓峰: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2)项林福青: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3)项楼家豪: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4)项杜坤勇: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5)项金良凯: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6)项徐敏: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7)项陈礼璠: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8)项周虹: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9)项於树立: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1)项杨军 |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2)项夏小平 | ||||
3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 |||
4 | 《关于确认富奥公司最终评估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年度薪酬的议案》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堂权 | 9,381,032.52 | 67.25% |
2 | 王新胜 | 800,000.00 | 5.735% |
3 | 崔新华 | 500,000.00 | 3.584% |
4 | 楼家豪 | 420,000.00 | 3.011% |
5 | 林福青 | 400,000.00 | 2.867% |
6 | 舒荣启 | 400,000.00 | 2.867% |
7 | 杨军 | 400,000.00 | 2.867% |
8 | 郑国 | 340,000.00 | 2.437% |
9 | 杜坤勇 | 300,000.00 | 2.151% |
10 | 金良凯 | 300,000.00 | 2.151% |
11 | 郭鹏飞 | 250,000.00 | 1.792% |
12 | 周丹红 | 138,967.48 | 0.996% |
13 | 夏永远 | 80,000.00 | 0.573% |
14 | 赖援海 | 80,000.00 | 0.573% |
15 | 金烨民 | 80,000.00 | 0.573% |
16 | 顾家威 | 80,000.00 | 0.573% |
合 计 | 13,950,000.00 | 100.00%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任职情况 |
赖援海 | 董事长 | 男 | 330225197001072572 | 中国 | 象山联众 |
金烨民 | 董事 | 男 | 310104680113205 | 中国 | 象山联众 |
张堂权 | 董事 | 男 | 330225760122061 | 中国 | 象山联众 |
顾家威 | 监事 | 男 | 31010619463310417 | 中国 | 象山联众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宁波华翔 | 股票代码 | 0020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工业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2,647,680股 持股比例:11.9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3,760,630股 变动比例:5.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