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或传真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竞拍地块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地址为余姚市北滨江路777号即公司余姚本部内。2007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的函》,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公司余姚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同时,同意公司选择余姚滨海产业园饲料加工地块作为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
为此,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参与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活动,并以自有资金计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陆万五仟元整(¥2536.5万元)成功竞得余姚市国土资源局21号地块(余姚滨海产业园)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该地块的规划建设进度以及余姚厂房整体搬迁计划,将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竞得地块,并择机将现有余姚水产饲料生产基地整体搬迁至该地块。
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将竞拍地块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的公告》。
二、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盐城天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盐城天邦”)系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和经营发展需要,盐城天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市盐都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公司决定对盐城天邦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并承担该贷款的连带偿还责任。该项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1%。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余姚支行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申请办理增加综合授信贷款(流动资金与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2.5亿元。在中国农业银行余姚支行审查批准后,其对公司的综合授信将由人民币4亿元增至最高不超过6.5亿元,其中:人民币2.4亿元为房地产抵押担保;人民币1.95亿元为保证担保;人民币2.15亿元为信用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7-05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竞拍地块用于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竞拍地块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建设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建设地址为余姚市北滨江路777号即公司余姚本部内。
2007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的函》。鉴于公司现有余姚生产基地地处余姚市城区北滨江路777号,濒临姚江主河道,周边居民日益增多,已不宜于再进行大规模技改项目建设与生产的实际,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公司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同时,同意公司选择余姚滨海产业园饲料加工地块作为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
有鉴于此,为配合余姚市城区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并顺利推进公司浙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参与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活动,并于近日收到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成功竞得余姚市国土资源局21号地块(余姚滨海产业园)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该地块的规划建设进度以及余姚厂房整体搬迁计划,将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竞得地块,并择机将现有余姚水产饲料生产基地整体搬迁至该地块。
竞拍土地相关情况介绍:
1、土地位置:余姚市姚北滨海中央大道南侧。
2、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3、地块面积:59,334平方米,折合89亩(具体以国土资源局实测为准),建筑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32-45%,绿地率15-20%。
4、受让价格: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陆万五仟元整(¥253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核实后均认为:“天邦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变更,系因地方城区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而作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故而上述地址变更并未实质影响天邦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人同意天邦股份浙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核查后认为:“天邦股份本次仅变更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另外,由于目前关于公司搬迁补偿的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费用补偿的具体条款内容以及补偿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无法判断该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1、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公司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的函》;
2、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7-05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盐城天邦”)因业务规模扩大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市盐都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公司决定对盐城天邦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并承担该贷款的连带偿还责任。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在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1%。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盐城天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西区管理委员会龙乘南路7号
法定代表人:张邦辉
经营范围: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水产和畜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料原料贸易,农副产品收购,水产养殖基地开发和经营。
股东出资情况:公司对其出资比例为100%。
资产情况:截至2007年11月30日,盐城天邦总资产为6787.36万元,净资产为6479.87万元(未经审计)。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在营销、财务、采购及人事等方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盐城天邦作为公司100%控股的新设子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正常,资产负债率尚不足5%,经营风险可控。因盐城天邦发展前景良好,该笔银行贷款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盐城天邦完全具备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债务的能力。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除本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在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