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7年12月21日,《市场报》及一些网站上刊登了《“凤凰光学”竟用学生工》的文章(以下简称“该文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富士能公司”)是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70%),该公司自2005年1月成立以来,国际市场订单十分饱和,经营业绩连创新高。
一、关于该文章提及的16周岁以下学生实习事宜的说明
在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主持下,本公司与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凤凰富士能公司成为该校定向实习培训基地,有义务为该校培养有实际操作技能的毕业生。因此,该文章将实习生表述为“学生工”提法不当。关于16周岁以下实习生人数,经劳动部门核实,曾有4名16岁以下实习生在凤凰富士能公司实习过,截止目前凤凰富士能公司已不存在16周岁以下实习生。
二、关于该文章提及的铣磨液油引起部分员工皮肤过敏问题的说明
据核查,此事发生在2007年10月,主要是由于供货商在未告知厂家的情况下更换了铣磨液油原材料的成份所致。对此,凤凰富士能公司及时采取了五点应对措施:
1、首先立即停用该批次铣磨液油,同时紧急采购抗过敏止痒的药膏用于员工治疗;
2、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对过敏员工实施换岗,尽量将过敏员工调换到其它岗位;
3、针对冬天气候干燥,员工手易干裂,凤凰富士能公司紧急采购护手霜分发至每位员工手中;
4、经与供应商交涉,供应商根据实际产生的后果赔偿了凤凰富士能公司员工现金共计4500元。同时,为了体现对员工的关爱,凤凰富士能公司另外补偿了员工合计金额8650元。
5、员工由于过敏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全部由凤凰富士能公司实报实销。
以上事件发生原因及处理对策在工厂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07年11月全部妥善处理。
三、关于该文章提及的学生实习超时事宜的说明
由于季节性订单的需求,可能存在有学生在某些时候随班实习时间延长的现象。对此,本公司已敦促凤凰富士能公司高度重视,坚决杜绝该现象。
凤凰富士能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员工劳动保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此外,凤凰富士能公司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