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证券
  • 4:金融
  • 5:环球财讯
  • 6:时事海外
  • 7:时事天下
  • 8:上市公司
  • 9:产业·公司
  • 11:信息大全
  • 12:信息大全
  • 13:信息大全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007 年 12 月 22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1版:信息披露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总部迁址的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07-03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1日上午 9: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红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0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4 %。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人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04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通过《关于增加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04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3)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04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4)通过《关于收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电解金属锰生产线有关资产及对其改扩建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放弃了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 642.96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5)通过《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040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 斌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