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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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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版:财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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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胀率,势难遏;钱太多,谁之过?
    牛虻:让牛羊更加健壮
    关于干部外出撞死母猪的规定
    悬钱立券 家园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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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虻:让牛羊更加健壮
    2007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晓晖
      ⊙张晓晖

      

      记得电影《牛虻》里的男主角列瓦雷士说,他要做一个牛虻,让这世界上的一些人活得不舒服。而最不舒服的就是他的生父,道貌岸然的蒙泰利尼红衣主教,在亲生儿子面前他感到羞愧,并最终怀疑上帝的存在。

      “牛虻”是一种寄生在牛羊身上的昆虫,靠吸血为生,和蚊子差不多。牛羊受牛虻的叮咬固然痛苦,但也因此增加了抵抗力。

      据报道,一些股东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被打,据说是因为嫌股改对价过低。据上市公司说“流通股股东的预期太高了,只能按照市场原则办事”, 还有人评论说“中小股东有的亏得很多,心生怨气才这样闹”。

      笔者对于闹事的原因不感兴趣,10送3.2多不多?不知道,流通股股东也可能要求10送32,漫天要价本可以就地还钱,何况有H股股东和外国股东投票,个把流通股股东变不了局。笔者纳闷的是,上市公司怎么可以动武?

      当然,也可能是流通股股东先动武,一个巴掌拍不响,问题是,你可以报警,但不能还手,更不能先动手。因为流通股股东是“东家”,上市公司再高,也是“伙计”,做伙计的怎么可以打东家?

      不在于谁是谁非,而在于这个观念没理清楚。

      我们还是应该对在场的流通股股东表示欣赏吧,至少他们参加了股东大会,不远万里来到深圳,替全体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挺好的。

      在日本,有些人专门研究上市公司,找出毛病以后,买上一百股,去参加股东大会,借机对上市公司讹诈要挟,长期以此为生,他们可以说是“牛虻”的一类。

      借讹诈为生,当然不好,但只要在法律范围内,也算是一种活法。何况,受讹诈的上市公司多半有问题,否则“牛虻”们也不会费力劳神去跟他们过不去,他们也不必害怕牛虻的叮咬。从这个意义上说,“牛虻”也是为了上市公司好,其作用还是很积极的。

      曾有个王海,专门打假索赔,后来没有消息了。当时有人说他是“打假英雄”,也有人说他是“刁民”,更确切地说,他是“牛虻”。如果我国有一万个“王海”,相信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知识产权、商标品牌好多问题早解决了,可能后面的中国玩具事件也不会发生,不会给别人对我们妖魔化的借口。

      中国股市也很有意思,也有过打假英雄,比如揭开蓝田股份的刘姝威,还有揭开银广夏的财经杂志,但揭开一个又一个盖子的都是财经记者或者其它行业的人士,既没有证券业内人士,也没有经济学家。

      其中有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市场只能做多,所以,只能让股票上涨才能赚钱,也就是说只能把上市公司说得很好才能赚钱。所以,我们或者只说好的上市公司,或者只说上市公司好的一方面,或者把不好的上市公司说成好的——这种盈利模式让“牛虻”难有生存空间。

      据说,券商研究报告很忌讳说某企业不好,所以我们一旦看到评级为中性的时候,往往就是说这个股票或企业“不好”了,如果看到“减持”,那就是“很不好”了,而对上市公司如果评价不好,有些上市公司很可能从此封杀研究者对公司的调研。

      如果做空机制出来了,特别是股票的做空机制出来了,兴许就有人去揭垃圾企业的盖子了?那时候也许就有利可图了。

      一个社会一定要有这样的监督机制,那就是让监督者有利可图,不能仅仅靠理想主义或者见义勇为去鼓励监督行为,比如记者揭盖子,律师伸张正义,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行为,也是生存的需要;如果能够支持、提倡大小股东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能建立一种草根监督的氛围:众目睽睽、众口啧啧。一有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就群起而攻之,人人喊打;记者闻风而至,传檄千里,洛阳纸贵;律师逐利而来,雄辩滔滔,漫天索赔;受害者集体诉讼,众志成城。到那时,不愁违法者难善其后也!

      监督,不仅仅是管理层的事情,如果真能成为人民战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违法者置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内幕交易的、侵犯投资者利益的、侵吞国有资产的,都置于光天化日之下,那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呢!

      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不仅仅是培养防范风险、盈亏自负的意识,更要培养其股东意识,想想自己不是股民而是股东,底气就足了很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就理直气壮,顺便就把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建设起来了。

      这些想法在牛市里似乎有些多余,但每一轮牛市之后总会暴露出一些问题,总会揪出些城狐社鼠,到那时,法院如何应对?开不开庭呢?

      牛虻多了,牛羊会长得更加健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