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3日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鄂荆中民破字第14-7号《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主要内容为:终结对债务人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债务人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该事项已于2007年11月24日公告并刊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现本公司对重整计划的主要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1、2007年11月20日,荆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合作框架协议》,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公司主营资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价值为95,344,119.58元,转让价款为100,000,000.00元。
2、2007年11月3日,公司将流动资产(具体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依法委托湖北鄂土拍卖有限公司分别进行拍卖。2007年11月20日,湖北鄂土拍卖有限公司就前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荆州市江津投资发展公司以8,000,000.00元价格取得拍卖资产。
3、截至2007年11月20日,本公司资产全部处置完毕,处置资产所得共计108,000,000.00元,扣除资产转让税费3,650,000.00元、拍卖手续费150,000.00元后,实际所得为104,200,000.00元。2007年11月18日,本公司收到战略投资者向公司赠款33,000,000.00元(该事项将对本公司2007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积极影响),用于清偿本公司债务。截至2007年11月20日,本公司获得用于清偿现有债权人债权的资金金额为137,200,000.00元。
4、根据重整计划,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向所有债权人清偿。本公司严格按照破产法和重整计划要求对有关债权人按顺序进行清偿,清偿顺序如下:对本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就特定担保物处置所得优先受偿,未获清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权;劳动债权;税款;普通债权;前一债权清偿完毕后再清偿后一债权,同一种类债权比例清偿。
5、2007年11月20日,本公司债权人清偿工作基本完毕。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权、劳动债权、欠缴税款获得全部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10.07%,基本与重整计划的预期相符。
目前,本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由原先的资不抵债变为零资产、零负债的净壳公司。根据[2007]鄂荆中民破字第14-7号《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尚未清偿的债务本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S*ST天颐 编号:临2007-060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业绩补充说明:预计2007年度净利润为正数;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上年同期净利润:-70,396,488.17元。
2、每股收益:-0.59元。
三、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破产重整执行完毕所得收益。
四、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