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中信建投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信建投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中信建投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中信建投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中信建投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信建投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信建投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广发华福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华福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广发华福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广发华福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广发华福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广发华福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广发华福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广发华福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广发华福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广发华福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华福证券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华福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广发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广发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广发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广发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广发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广发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广发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广发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网址:www.gf.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海通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海通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海通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海通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海通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海通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海通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海通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海通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海通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海通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海通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联合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联合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联合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联合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联合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联合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联合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联合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联合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联合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联合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联合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兴业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兴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兴业银行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兴业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兴业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兴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兴业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兴业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兴业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兴业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兴业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兴业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兴业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兴业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业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业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银河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银河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银河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银河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银河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银河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银河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银河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5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银河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银河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银河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银河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开办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欧新趋势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招商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用以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招商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招商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招商证券相关规定。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招商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招商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通过招商证券办理中欧新趋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3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自T+2日起到招商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招商证券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招商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招商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十二、业务咨询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网址:www.lcfunds.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