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6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12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银团贷款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银团式债务重组方案,在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和江苏省银监局的关心与协调下,经过与各债权银行的充分沟通与协商,公司债务重组意向方案已获得所有债权银行总行的批准或原则通过,公司同意与相关债权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协议》,该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本次银团贷款的用途:
本次银团贷款是用于置换借款人生产企业的现有银行债务,借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借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2、贷款额度:
贷款行在此分别地而非连带地同意依据本协议条款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额为贰拾亿叁仟贰佰陆拾肆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柒角叁分人民币(小写:¥2,032,643,675.73)的贷款额度,其中壹拾贰亿柒仟伍佰伍拾柒万肆仟叁佰零陆元贰角整人民币(小写:¥1,275,574,306.20)为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贷款”)、柒亿伍仟柒佰零陆万玖仟叁佰陆拾玖元伍角叁分人民币(小写:¥757,069,369.53)为流动资金贷款(以下简称“流动资金贷款”)。
3、贷款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为五(5)年,自借款人第一笔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提取之日起计。其中宽限期一(1)年,偿债期四(4)年。
本协议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三(3)年,自借款人第一笔流动资金贷款资金提取之日起计。
4、还款:
本协议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期为四(4)年,自借款人第一个贷款提款日在十二(12)个月后对应的日历日所在季度的还款日(首次还款日)起计。借款人应自首次还款日起每季在还款日还款一次,分16期偿还。
5、利率:
本协议项下适用于每笔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每年调整一次,即在自第一笔贷款资金提款日起每满一年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公布的基准利率下浮10%确定贷款余款的下一年度的人民币贷款利率。
本协议项下适用于每笔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对该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公司本次与相关债权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协议》,是公司债务重组的关键环节,其成功签约对公司意义重大。公司本次获得2,032,643,675.73元银团贷款,并不增加公司的贷款总额,而是直接用于替换公司原有的大量逾期贷款及其他贷款,本次银团贷款期限以公司正式获得银团贷款的日期为起点开始计算。公司借助本次银团贷款,将有效解决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大量逾期贷款与担保问题,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减轻企业的负担,从而实现以下目标:
(1)、本次银团贷款额度总计2,032,643,675.73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1,275,574,306.20元、流动资金贷款757,069,369.53元,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的对应关系。公司借助本次银团贷款,可以彻底改变公司目前现有的短贷长用状况,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债务结构,有效解决公司的逾期贷款问题。
(2)、根据《银团贷款协议》的相关内容,本次银团贷款资金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这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和营运成本,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3)、根据《银团贷款协议》的相关内容,本次银团贷款的担保方式主要是通过贷款人的自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这有利于理顺公司资产负债对应关系,解除公司目前存在的互保风险。
公司本次签署的《银团贷款协议》是公司债务重组过程中的重大协议,需经公司200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银团贷款协议》具体内容参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7-060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顺利实现公司的银团式债务重组,在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和江苏省银监局的关心与协调下,公司于2007年12月23日成功与相关债权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协议》,这将有效解决公司目前的逾期担保与逾期贷款问题,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和担保风险,对公司今后的稳定发展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公司本次签署的《银团贷款协议》是公司债务重组过程中的重大协议,需经公司200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有关公司签署《银团贷款协议》的详细内容参见2007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25日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