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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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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电模式”再迈步 首例换股要约将启动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祎
      ⊙本报记者 陈祎

      

      东方锅炉今日公告称,作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主业重组方案的一部分,东电集团履行股改承诺,对该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发出的全面换股收购要约即将启动。

      据了解,东方电气集团主业重组方案的提出始于东方锅炉股改之时,分为三个步骤:首先,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锅炉流通股股东支付10送2.5股的股改对价;第二步,东方电机以A股定向增发和延期付现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所持有的东方锅炉68.05%的股份及东方汽轮机100%的股权;最后,东方电气集团以增持的东方电机A股股份以1:1.02的比例向东方锅炉流通股股东发出换股要约收购,即每股东方锅炉股票可换1.02股东方电机A股股票,并提供25.40元/股的现金选择权;东方电机再以负债方式收购东方电气集团在东方锅炉要约收购期限内取得的东方锅炉不超过31.95%的股份。此举开创了国内首例以证券为支付手段的换股要约收购案例。

      本次要约收购为东电集团向东方锅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发出的全面换股收购要约,若此次要约换股收购导致东电集团和东方电气合并持有东方锅炉的股份超过东方锅炉总股份的90%,东方锅炉的上市地位将被依法终止,东方锅炉退市。

      据公告,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从2007年12月28日起至2008年1月26日止。若收购期限届满,东方锅炉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依法终止上市交易,东电集团将根据相关规定,为余股股东提供两个月的余股收购期,以要约收购的同等条件收购余股。

      东方电气是东电集团以原东方电机为载体,集东方电机、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三大主业资产于一体的上市公司。如果东方锅炉成功退市将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实现真正意义的整体上市,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为广大股东谋取更多更长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