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08年内贸出口煤炭港口包干费更正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07-02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08年内贸出口煤炭港口包干费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08年内贸出口煤炭港口包干费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将从2008年1月1日零时起调整内贸出口煤炭港口包干费,由原13.87元/吨,调至18.5元/吨,除去代征代缴的港建费(3元/吨)和铁路取送车费(2.13元/吨),港口包干费实际上调了52.97%;堆存费由原来0.8元/吨天,调至1.0元/吨天,上调了25%。调整后,公司的内贸出口煤炭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都将相应增加。”
现更正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将从2008年1月1日零时起调整内贸出口煤炭港口包干费,由原13.87元/吨,调至18.5元/吨,除去代征代缴的港建费(3元/吨)和铁路取送车费(2.13元/吨),港口包干费实际上调了52.97%;堆存费由原来0.08元/吨天,调至0.10元/吨天,上调了25%。调整后,公司的内贸出口煤炭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都将相应增加。”
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