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无偿划转至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编号:2007-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
无偿划转至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常政复(2007)70号文《关于同意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无偿划转至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的批复》,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无偿划转至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发展总公司)。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持有本公司96458412股股份(占总股本2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股。
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系由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5亿元,截至2007年11月末,资产总额111亿元,所有者权益53亿元。高新区发展总公司是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为主业的国有独资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参与承担常州市区相关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