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于2007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月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2月27日、28日、2008年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4楼百花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7.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 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磁卡原件(被委托出席的还须有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于2007年12月26日(星期三)9:30至16:00前往上海市零陵路625号爱建房产销售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或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地址:上海市零陵路59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00030
联系电话:021-64396600-823
传 真:021-64691602
联 系 人: 侯学东 周莉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8.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7年12月17日和2007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二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9.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1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12月3日起停牌,最晚于12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12月12日之前(含此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2月12日之前(含此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事项为:《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详见2007年12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以及上交所网站的《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2007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以及上交所网站的《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三、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2007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7年12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以及2008年1月2日8:30—12: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注:本表复印有效)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1. 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复印件
附件二: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2月27日、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2日,每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沪市股东投票代码:738643;投票简称为“爱建投票”。
二、具体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序号 | 沪市挂牌股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643(沪市) | 爱建投票 | 1 | A股 |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爱建股份 | 1 |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 1元 |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爱建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43(沪市)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43(沪市) | 买入 | 1元 | 2股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