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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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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31版:信息披露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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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142     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07-0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㈡会议时间: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9时

    ㈢会议地点:宁波东港喜来登酒店三楼五洲厅(宁波市彩虹北路50号)

    ㈣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听取并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㈡听取并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㈢听取并审议关于发行债券的议案。

    ㈣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王峥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㈤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孙泽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㈥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宋汉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㈦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时利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㈧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寒穷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㈨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陆华裕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㈩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杨晨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一)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罗维开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二)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郑永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三)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俞凤英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四)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洪立峰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五)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徐万茂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六)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王洛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七)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刘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八)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多森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九)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陈永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十)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翁礼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十一)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韩子荣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十二)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许利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十三)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杨雨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十四)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罗国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二十五)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郑孟状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三、投票方式:

    1、议案编号(一)-(三)表决时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对议案编号(四)-(二十一)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即董事选举累积表决权为n股×18个(n为参加会议股东截至2007年1月7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股东账户中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数)。

    3、对议案编号(二十二)-(二十五)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即监事选举累积表决权为n股×4个(n为参加会议股东截至2007年1月7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股东账户中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数)。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1月7日(星期一)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五、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将由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六、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材料在会议现场均需与原件核对。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1月8日至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截止登记时间为2008年1月11日下午5:00

    3、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邮编:315040)

    联系人: 陈 晨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8年1月12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编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发行债券的议案   

        

        

        

        

        

        

        

        

        

        

        

        

        

        

        

        

        

        

        

        

        

        

        

        

        

        

        

        

        

        

        

        

        

        

        

        

        

        

        

        

        

        

        

        

        

        

        

        

        

        

        

        

        

        

        

        

        

    编号审议事项同意票数
    4关于选举王峥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孙泽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宋汉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时利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李寒穷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陆华裕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杨晨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罗维开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郑永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俞凤英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洪立峰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徐万茂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王洛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刘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选举李多森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选举陈永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关于选举翁礼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韩子荣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编号审议事项同意票数
    22关于选举许利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杨雨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4关于选举罗国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25关于选举郑孟状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备注:对议案4-25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142     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07-0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2日以书面发送、电子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12月22日在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8名,实到董事15名,郑永刚董事委托俞凤英董事表决,徐万茂董事委托陆华裕董事表决,刘亚董事委托翁礼华董事表决,7名监事列席会议。宁波银监局俞伟行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议案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峥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王峥简历如下:

    王峥,男,1965年6月生,浙江绍兴人,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982年11月至1984年12月宁波人民广播电台工作;1984年12月至1995年3月任宁波财政税务局科长;1995年3月至1997年9月任宁波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科长;1997年9月至1999年4月任宁波市财政局副处长;1999年4月至2004年3月任宁波市财政局正处级,同时派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04年3月至今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起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泽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孙泽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孙泽群简历如下:

    孙泽群,男,1951年生。1973年毕业于新加坡大学,之后就读于芝加哥大学并获得了金融学专业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在哈佛商学院完成了高级管理课程。现任华侨银行的执行副总裁和财务总监、华侨银行证券董事会主席和华侨银行马来西亚的董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02年作为执行副总裁和财务总监加入华侨银行。他还是华侨银行证券的董事会主席和华侨银行马来西亚的董事。

    在加入华侨银行之前,孙先生是Wilmar Holdings的财务总监。Wilmar Holdings是一个控股公司,它下属集团的业务年销售额逾25亿美元,并在印尼、中国、印度、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食用油和油籽产品的取料、加工和贸易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1983年孙先生加入花旗公司,并于1993年被委任为花旗公司的执行董事。在花旗公司的十七年间,孙先生在不同的业务领域担负了广泛的职责,其中包括企业金融咨询、并购、直接投资、以及股票和债券资本市场。

    1976至1981的六年间从业于石油工业。此外,孙先生还在法国道威尔·斯伦谢夫公司工作了三年,其间他作为石油采掘和生产设备维护工程师在文莱、挪威、英国和利比亚工作。

    2006年8月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任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宋汉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宋汉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宋汉平简历如下:

    宋汉平,男,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984年以来历任宁波波美拉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裕江塑胶公司、宁波裕江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宁波亨润集团公司总经理,宁波二轻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2年4月至今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05年1月起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2006年12月兼任八一富邦(宁波)男子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时利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时利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时利众简历如下:

    时利众,男,1955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宁波电业局计划处处长,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年3月至今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起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寒穷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寒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李寒穷简历如下:

    李寒穷,女,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雅戈尔(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0年12月加州州立大学工商管理毕业,2001年1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至2002年4月中基宁波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单证员、业务员;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任伊藤忠纤维(上海) 有限公司三国贸易欧洲部负责出口西班牙的服装贸易,包括与客户、供应商的谈判、组织、协调生产出运等;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协助投资项目跟踪、分析及管理;2005年6月至今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雅戈尔(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陆华裕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陆华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陆华裕简历如下:

    陆华裕,男,1964年9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财政部财科所研究生部财会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预算二处、综合处处长,局长助理兼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财政局副局长等职;2000年11月-2005年1月任本行行长;2005年1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董事。陆华裕先生持有公司70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晨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杨晨简历如下:

    杨晨,男,1961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1982年7月毕业于杭州大学中文系,1982年9月至1985年10月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干部,1985年10月至1986年11月温州市龙湾区委办秘书科副科长,1986年11月至1988年5月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干部,1988年5月至1993年9月宁波市外资办公室主任科员,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1996年1月至今任本行办公室主任;2005年1月起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杨晨先生持有公司208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罗维开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罗维开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罗维开简历如下:

    罗维开,男,196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行长助理。

    1984年8月至1997年7月在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工作,历任科长、处长助理;1997年7月至10月任宁波市商业银行天源支行副行长;1997年11月起至2005年3月任宁波市商业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并曾于2001年2月至9月兼任行总部营业部主任;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兼任电子银行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今任本行行长助理;2006年8月起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罗维开先生持有公司522.19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永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永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郑永刚简历如下:

    郑永刚,男,1958年1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989年以来历任甬港服装总厂(杉杉集团前身)厂长,1991年杉杉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造,1996年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至今任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05年1月起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俞凤英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俞凤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俞凤英简历如下:

    俞凤英,女,195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行长。

    198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鄞县财政税务局直属所所长,中国银行鄞县支行副行长、行长,宁波市城市信用联社副主任,本行副行长;2005年1月至今任本行行长;2006年9月起兼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俞凤英女士持有公司60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洪立峰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洪立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洪立峰简历如下:

    洪立峰,男,196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行长。

    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北仑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信用卡处、信贷业务处副处长,香港华侨商业银行中国业务部、工商业务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分行业务部高级经理,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结算业务处处长;2003年1月至今任本行副行长;2005年1月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洪立峰先生持有公司60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徐万茂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万茂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徐万茂简历如下:

    徐万茂,男,194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华茂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集团党委书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968年以来历任宁波云洲乡工艺竹编厂副厂长、厂党支部书记、厂长,宁波文教科技器材厂厂长,宁波华茂集团总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2000年宁波华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华茂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集团党委书记至今;2005年1月起至今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任宁波华茂集团董事长、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洛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洛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王洛林简历如下:

    王洛林,男,1938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顾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职)。

    1961年参加工作,1961年至1993年厦门大学,历任助理教师、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副校长、党委书记;1993年至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任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4年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会主任、特邀顾问;2000年至今兼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刘亚简历如下:

    刘亚,男,1959年生,中共党员,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博士,金融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78年3月考入辽宁大学经济系,学习经济学专业,1982年1月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2年3月,考入辽宁大学经济系,攻读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师从中国著名国际金融专家陈家盛教授和李靖国教授,1984年12月毕业,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1991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攻读国际金融专业博士学位,师从中国著名国际金融专家周林教授,1994年12月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2年3月,在辽宁大学经济系国际金融专业(后相继改为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保险系、国际经济系)任教。1986年晋升为讲师,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并成为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担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国际经济系系主任助理。2006年11月起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多森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多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李多森简历如下:

    李多森,男,1940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科铸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市公司)、香港证券专业学会会员、香港永春同乡会永远名誉会长、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63年9月进入香港华侨商业银行,曾先后担任业务发展部、营业部、分行管理部、工作研究部、稽核部、信贷部、放款部等部门主管,董事兼代理总经理;2001年10月1日香港华侨商业银行并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12月1日退休。1985年以来曾分别担任北京燕山大酒店董事、常务董事,香港侨裕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香港侨商(代理人)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香港安联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香港财置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月起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永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永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陈永富简历如下:

    陈永富,男,1945年12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70年8月至1971年12月任江苏省江都县公安局干部,1971年12月至1975年6月任江苏省江都县委党校教员;1975年6月至1979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干部;1979年11月至1993年5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分行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1993年5月至1996年5月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处长、副主任(副司局级);1996年5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副主任(副司局级);1998年11月至2005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副司局级);2006年8月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翁礼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翁礼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翁礼华简历如下:

    翁礼华,男,1945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中国财税博物馆馆长,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6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奉化县、鄞县县长,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兼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浙江省国资办主任,现任浙江省政府经济建设资询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中国财税博物馆馆长、浙江大学财经文史研究中心主任,中共浙江省委九届、十届省委委员,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特聘教授,浙江财经学院、浙江工程学院、浙江省委党校兼职教授;2005年1月起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韩子荣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韩子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深交所审核后,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韩子荣简历如下:

    韩子荣,男,196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曾在长春市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门工作七年,独立负责多个行业贷款的全面管理工作,后到深圳从事国家审计工作和社会审计工作多年,并先后参与深圳、武汉、大连、广州等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中的清产核资工作,主持参与深圳、海口、潮州、中山等多家信用社及广东中山华侨、广东南海国际、浙江温州国际等多家信托投资公司的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参与人民银行总行对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过程中涉及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方案的制订工作;参与人民银行关于贷款五级分类指导意见的制订和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指导意见的编写工作等,具有多年对金融机构的审计、清算、评估经验;2005年1月起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邱少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邱少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并报监管部门资格审定。

    邱少众简历如下:

    邱少众,男,1961年7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业务高级顾问。

    邱少众先生1986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1987年至1989年在新加坡达利银行从事外汇现货交易。1989年至2005年在德意志银行工作。期间:1989年至1992年任职德意志银行高级交易员,从事外汇现货交易;1992年至1997年任职德意志银行(新加坡)主任,从事远期外汇交易,在新加坡建立了一个G7的远期交易平台;1997年至2000年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董事、主任,从事短期利率交易,建立了一个亚太地区综合性的外汇短期利率交易的业务;2000年至2004年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部董事(一级),从事全球外汇交易,为全球市场建立了一个内部风险管理系统,给所有贸易产品提供实时的全球风险监控;2004年至2005年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部(伦敦)董事(一级),从事全球综合信用交易,在全球市场解决了信用交易台、技术/基建对整体系统升级和处理流程的问题。2006年1月至2007年10月,邱少众先生为独立顾问,为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2007年11月至今, 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业务高级顾问。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卢军儿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卢军儿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并报监管部门资格审定。

    卢军儿简历如下:

    卢军儿,女,197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

    1991年7月至1994年5月在中国银行鄞县支行从事外汇信贷工作;1994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宁波杉杉城市信用社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业务部经理;1997年1月至2002年6月任宁波市商业银行鄞州支行会计科长(总会计);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宁波市商业银行鄞州支行业务管理部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宁波银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在此期间,2006年3月至12月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到宁波银监局挂职锻炼。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我行发行金融债券。具体如下:

    (一)本期金融债券发行方案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债券品种:期限不超过5年的无担保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发行对象: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金融债券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二)发行授权

    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期金融债券的发行。

    (三)对管理层的授权

    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和市场状况,决定未来债券(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等)发行计划,包括发行的时机、金额、利率类型、期限、方式等,并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该授权有效期至2011年1月31日。

    (四)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决议二、三所述事项。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券发行方案起至2011年1月31日。

    本议案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核准。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跨区域发展及营业网点三年规划的议案,同意2008年-2010年公司跨区域经营及营业网点发展的具体计划,由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1月12日上午在宁波东港喜来登酒店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㈠听取并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㈡听取并审议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㈢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王峥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㈣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孙泽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㈤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宋汉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㈥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时利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㈦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寒穷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㈧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陆华裕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㈨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杨晨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㈩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罗维开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一)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郑永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二)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俞凤英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三)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洪立峰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四)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徐万茂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五)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王洛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六)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刘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七)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多森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八)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陈永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九)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翁礼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十)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韩子荣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十一)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许利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十二)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杨雨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十三)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罗国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二十四)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郑孟状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二十五)听取并审议关于发行债券的议案。

    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存贷比限额的议案,为满足本行下步的经营需要,提高资产收益,同意将存贷比(剔除贴现)限额调整到75%以内。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142     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07-0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7年12月22日在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监事郑孟状、罗国芳、杨雨莳、王力行、应林军参加会议,监事张建杰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应林军表决。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6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表决如下:

    一、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张辉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投票选举通过后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张辉简历如下:

    张辉,男,196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党委委员。

    1978年4月至1986年8月,宁波拉丝厂财务科干部;

    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宁波拉丝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1988年10月至1992年9月,宁波市经济研究中心干部;

    1992年9月至1992年11月,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1992年11月至1993年1月,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秘书;

    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宁波开发区永鑫城市信用社主任、党支部书记;

    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宁波市商业银行北仑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

    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宁波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5年1月至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 党委委员。张辉先生持有公司600.9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郑孟状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孟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郑孟状简历如下:

    郑孟状,男,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198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大学副校长、教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

    1987年7月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1987年8月以来历任宁波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副教授、教授。1995年至1996年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生毕业。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罗国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罗国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罗国芳简历如下:

    罗国芳,男,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1989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政大学。1989年8月以来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学校教研室主任,宁波明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2005年、2006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宁波LG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等项目的主审注册会计师。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杨雨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雨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杨雨莳简历如下:

    杨雨莳,男,195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审计师。197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1976年12月至1986年4月在浙江船厂工作;1986年4月至1994年4月任奉化农技培训学校主办会计、奉化市果汁厂副厂长;1994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奉化市审计事务所所长;1999年10月至今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于工作期间,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在西南科技大学毕业。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许利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许利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许利明简历如下:

    许利明,男,196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浙江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1981年7月毕业于浙江金华供销学校,1981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慈溪市木材公司任财务科长、副总经理。在工作期间,于1995年9月至1996年12月在浙江财经学院毕业。1997年1月至1999年8月在慈溪市工程咨询建设总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在宁波四维尔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浙江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经理、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王力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力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投票选举通过后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王力行简历如下:

    王力行,男,1959年 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运营部总经理。

    197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农行鄞县支行大嵩办事处会计、会计辅导员,农行鄞县支行稽核科、会计科科长,农行鄞县支行信贷科科长、国际业务部经理,宁波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联社兴业办事处主任,本行明州支行行长,本行鄞州支行行长;2004年11月至今任本行运营部总经理。王力行先生持有公司208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应林军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应林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投票选举通过后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应林军简历如下:

    应林军,男,1973年 4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银行稽核部高级副主管。

    1994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同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双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本行浙东支行营业部副经理、会计科科长、业务部副经理职务,2002年7月至今任本行稽核部高级副主管。应林军先生持有公司35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经营决策及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和为上述检查出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检查监督意见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职责明确,董事会对本行经营发展与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重大事项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过程比较规范。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确定的各项经营决策予以了贯彻实施,全年经营措施有效,经营成果明显。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提名王峥等十八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峥、孙泽群、宋汉平、时利众、李寒穷、陆华裕、杨晨、罗维开、郑永刚、俞凤英、洪立峰、徐万茂、王洛林、刘亚、李多森、陈永富、翁礼华、韩子荣等十八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洛林、刘亚、李多森、陈永富、翁礼华、韩子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独立董事:陈永富 万建华 李多森

    翁礼华 韩子荣 刘 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聘任邱少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聘任邱少众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被聘任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二、同意将聘任人报监管部门资格审定。

    独立董事:陈永富 万建华 李多森

    翁礼华 韩子荣 刘 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