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2007年12月27日、28日暂停申购的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明发电【2007】52号)和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7年12月27日和28日暂停办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08年1月2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尽早做好交易安排。
请销售机构据此安排好有关资金交收工作。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含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北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东海证券、中信金通、中信万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657857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