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法人股轮候冻结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7-114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法人股轮候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诉浙江通普无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邓龙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06)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869号),因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曾于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月26日冻结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新太新公司)持有的我公司40,000,000股社会法人股。现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轮候冻结以上股权,冻结期限2007年12月26日至2008年6月26日。
新太新公司共持有我公司62,245,874股股权,其中56,648,594股股权已于2007年12月10日被司法拍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12月20日发出裁定书(详见公司2007年12月22日发布的2007-113号公告),相关拍卖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办理进展及时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