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7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了规范担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机构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有关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08年1月8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88061504
电子信箱:cwgw@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邮编:100032
附件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