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场
  • A2:股市
  • A3:金融
  • A4:金融机构
  • A5:基金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广告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特别报道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上证研究院·热点透析
  • B8:财经人物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环球财讯
  • D5:专版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12 月 27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5版:专版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5版:专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7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了规范担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机构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有关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08年1月8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88061504

      电子信箱:cwgw@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邮编:100032

      附件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