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15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拟向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增资7500万元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是我公司联合无锡市锡能实业有限公司、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电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苏州新区华东电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组建的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我公司持股50%。该公司主要从事以燃烧城市生活垃圾的方式生产销售电力、蒸汽。该公司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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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目前亏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于2007年6月才通过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公司前期还处于试运行期间,同时由于部分垃圾补贴和上网电价补贴还未到位。
城市垃圾发电是国家“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因此公司拟向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7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万元,我公司持股比例将上升至75%。本次增资后,将有利于公司一方面做大垃圾发电产业,给公司增加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增强公司在垃圾焚烧锅炉的市场实力并进一步拓展垃圾焚烧市场,增加公司主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
本次增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