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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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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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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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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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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07- 2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7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会议于2007年12月26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5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79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并记名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受让诺安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2007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受让诺安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116,000,000股同意,0 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其持有41,200,000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孝润先生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3、关于受让诺安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4、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