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07-023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07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7人,刘文伟、李美毓董事因事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子)公司经营者聘任制与任期制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子)公司经营者实行问责制的暂行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制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子)公司经营者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境外财务报告由新加坡会计准则变更为国际会计准则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焦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焦艳女士简历附后)。封浩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特此公告。
附件:
焦艳女士简历:
焦艳,女,31岁,1999年7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4年9月—2006年7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同等学力研究生班学习。1999年7月至今在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岗位主管、A股证券事务代表、S股证券事务代表。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