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7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07-028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精神(详见2007年2月7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与上海市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嘉房地[2007]出让合同第208号,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根据《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公司受让位于上海市嘉定新城马陆东方豪园的东地块,该地块总面积164,576.2平方米(折合246.86亩);土地价款394,982,880元;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住宅部分为70年,商业部分40年,自上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该《出让合同》核定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4,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不超过174,000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商业部分的容积率为2万平方米/公顷,核定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0平方米。
根据《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公司应于2008年1月9日前,支付定金5500万元(由原投标保证金5500万元相应转为土地价款定金),余款在2008年2月24日前支付。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