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25日举办的拍卖会上,厦门和生科技持有的ST金杯10967万元的债权因无人竞拍最终流拍。针对本次债权的拍卖,ST金杯曾刊登公告提出强烈的质疑。为什么上市公司会对此次债权的拍卖如此反应呢?
据了解,上世纪九十年代初,ST金杯从沈阳金融市场拆借1亿元资金说,但公司在1993年2月28日借款到期后未全部偿还。1999年12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和沈阳金融市场及ST金杯三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清收和划转企业拖欠人民银行系统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签署了《清收和划转企业拖欠人民银行系统资金协议书》,确定将ST金杯欠沈阳金融市场的本金5900万元和利息5067万元,合计10967万元,转让给省工行营业部。2005年5月27日,辽宁省工行营业部又将此停息挂帐的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公司沈阳办事处。此后,华融公司通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ST金杯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诉前保全,于2007年3月将公司资产——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7.6%的股权查封。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2007年10月30日前,双方另行商定以现金或资产重组方式偿还对华融公司欠款。
在ST金杯履行调解协议期间,华融公司于2007年4月将上述债权打包卖给了厦门和生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权转让后,ST金杯就债权转让的相关事宜,与华融资产及和生科技多次进行了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ST金杯对厦门和生科技的债权拍卖提出了强烈的质疑,认为对该债权的转让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存在不合法性。
ST金杯是一家老牌的大型国有企业,后由于体制和市场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公司在经营上遇到了一定的问题;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公司的发展又步入了新的快车道;但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困扰着公司。ST金杯本次对“争议”债权的高调回应,也是公司全力争取宽松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近日,ST金杯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厦门和生科技与华融资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此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