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
2007年1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青松建化今日公告称,公司接到国务院国资产委批复要求,将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松建化133万股股份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持有;同意电力公司向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偿还其在青松建化股改中为热电公司向流通股东垫付的22万股对价股份;将建化总厂持有青松建化10115万股的股份以及电力公司向建化总厂偿还的22万股股份划转给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塔河投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履行师市国有股权管理职能。
公告披露,此次划转完成后,青松建化总股本仍为245927500股,其中塔河投资(为国有股东)持有101376305股,占总股本的41.22%。青松建化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国资委,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