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国家发改委召开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并与18省(市、区)及宝钢签订了第二批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记者获悉,截至11月末,第一批签订责任书的10个省(区、市)已累计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940万吨、炼钢能力1521万吨。
据悉,发改委在今年4月和地方省市签订了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责任书。目前,第一批中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四省已全部完成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山西省是第一批签订责任书中任务最重的省份,责任书中淘汰1000万吨炼铁能力的目标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了900万吨,与此同时,又主动淘汰了未列入责任书的1195万吨的落后炼铁能力。按照首钢搬迁的总体要求,年底也将关停400万吨炼铁、炼钢能力。
加上即将开始的第二批,我国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地方省市达到28个,几乎包括了我国所有的主要钢铁省市。
根据第二批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炼钢能力3610万吨,涉及企业573家。据了解,18省(区、市)结合完成本地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有的已与企业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淘汰任务和责任,有的已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
今年前10个月,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624.4公斤标准煤,同比下降2.32%;吨钢耗新水5.46吨,下降16.2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下降0.4%;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分别下降2.78%、3.11%。
会议提出,尽管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形势还不容乐观。安信证券分析师赵志成表示,淘汰落后工作的效果需要观察,对钢铁行业是正面影响。如实现两批责任书目标,我国到2010年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8917万吨、炼钢能力7776万吨。
事实上在10月份,由于在淘汰落后的具体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淘汰标准。
目前淘汰落后产能与钢材的出口、关税调整、进口铁矿石等关联事态紧密相连。据记者了解,一些地方尤其是民营企业通过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而上马规模更大符合规定的生产设备,等于实际产能并未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对今后的钢材出口总量、进口铁矿石的需求都将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