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2007年9月2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其中(第85页)就本行拟与美国银行发起设立一家合资金融租赁公司进行了披露。
●本行董事会欣然宣布,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与美国银行合资设立的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金融租赁公司”)已经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成立。
●通过设立建信金融租赁公司,本行可以积极参与发展潜力巨大的金融租赁市场,满足客户需求,优化业务结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由本行与美国银行共同在北京发起设立。
截至本公告刊发日,美国银行持有本行股份(H股)占本行股份总数(A股和H股合计)的比例约为8.19%,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下本行的关联方。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立建信金融租赁公司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格里高利·科尔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9月5日批准筹建建信金融租赁公司,于2007年12月22日批准建信金融租赁公司开业。建信金融租赁公司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12月26日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成立。
二、关联方介绍
美国银行是一家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其总部位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夏洛特市,是全球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之一,为个人消费者、中小型企业及大型企业提供全面的银行、投资、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及风险管理产品及服务。美国银行为本行的战略投资者,2005年6月17日与本行签定了《战略协助协议》。截至本公告刊发日,美国银行持有本行股份(H股)占本行股份总数(A股和H股合计)的比例约为8.19%。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行与美国银行共同在北京发起设立的建信金融租赁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其中本行出资3,379,500,000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1%;美国银行出资1,120,500,000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4.9%。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行与美国银行合资设立建信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和股份认购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普通股总计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本行按面值认购建信金融租赁公司3,379,500,000股股份,出资为人民币3,379,5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75.1%;美国银行按面值认购建信金融租赁公司1,120,500,000股股份,出资为人民币1,120,5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4.9%。
2. 经营范围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融资租赁业务;(2)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除外);(3)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4)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5)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6)同业拆借;(7)向金融机构借款;(8)境外外汇借款;(9)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10)经济咨询;(11)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 董事会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董事由本行提名,1名董事由美国银行提名。董事长由建信金融租赁公司董事会从本行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通过设立建信金融租赁公司,本行可以积极参与发展潜力巨大的金融租赁市场,满足客户需求,优化业务结构。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本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本行与美国银行签署的《发起人协议》;
3.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银监会批复及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