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27日通过)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管理和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136,969,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9%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原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即:1、国际合作新产品开发项目;2、云南天然药物联合研究中心项目(项目节余资金);3、蒿甲醚系列等天然药物和保健品口服制剂技改项目(项目节余资金);4、天然药物和保健品软胶囊技改项目节余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11.98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改变后投向《复方抗疟新药ARCO高技术产业化与国际化项目》。该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公司的此项目将获得国家补助资金800万元人民币。结合公司青蒿素产品的国际化战略,靠部分自有资金和国家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资金投资建设。
公司的《复方抗疟新药ARCO高技术产业化与国际化项目》将严格按国家项目主管部门及国家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定组织实施。
同意股数136,969,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审议关于公司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其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壹年,对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后当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具体申请各笔贷款时,公司逐笔审核后再具体为其提供担保。
同意股数136,969,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3、审议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原《公司章程》(2006年5月30日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修改版)进行修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股数136,969,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4、同意潘以文女士辞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因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划转到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潘以文女士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股数136,969,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5、同意增选林家宏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股数136,969,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的伍志旭律师、张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发表见证意见,其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7日
林家宏先生简历:
林家宏,1970年6月出生,汉族,上海财经大学毕业。
1988年12月至1999年3月 昆明市财政局
1999年3月至2000年8月云南国有资产(持股)经营公司,股权部主任
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2年7月至今 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项目管理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企业管理部经理兼风险管理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