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1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查松先生因故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新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经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07年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中,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学习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内容,周密组织,对公司治理专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布署。公司专项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逐项对照《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
公司于2007年3月25日、8月24日先后两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公司治理有关文件,讨论和研究公司治理的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2007年8月2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并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议;2007年9月26日,湖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了《关于对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意见的通知》(鄂证监公司字[2007]119号),对公司提出了关注的重点问题和整改要求。对此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按照监管函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并进行认真整改。
一、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公司虽然成立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界定,但是工作程序不够细致,没有提供有效的工作基础,使得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为此,公司正着手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将其工作程序划分为提案工作程序、决策工作程序、报告工作程序、临时特别提案工作程序,提案工作程序又分为提案动议、提案审议、提案提交等程序,通过制定严谨、科学的工作程序,使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更具有可操作性。此外,公司还将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负责各专门委员会前期研究、收集信息、起草议案、安排会议、联络日常事务及落实和督办相关决议的执行等事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服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公司已开始定期收集和汇总新闻媒体和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通过报刊、杂志、路演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让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另外,公司通过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寄送,指派专人做好股东来电、来访的回复与接待工作等具体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需长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公司还将不断加强与完善此项工作,推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利、互动关系。
三、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的学习与培训
2007年10月,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和湖北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购买《上市公司董事手册》等相关资料,发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组织开展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自学活动,不定期地核查其学习情况,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法规意识和公司治理水平。另外,公司还积极支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湖北证监局等有关部门举办的学习与培训,提升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水平,增强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杜绝信息披露打“补丁”的现象,公司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制订并修改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职责范围、内容和程序。
2、组织信息披露联系人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了信息披露联系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从而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3、在平时工作中,加强信息披露材料的审核和校对工作,把握好信息披露政策,严格信息审查,提前准备,及时上报,从而保障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公司全面、彻底地核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全面、彻底地整改提供难得的契机,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学习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又有了新的提高。通过对各项内控制度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完整。今后,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和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