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 项目市值(元) | 占基金资产总值比例 |
股 票 | 8,156,408,994.42 | 66.28% |
债 券 | 2,810,639,166.62 | 22.84% |
权证 | 9,596,151.96 | 0.08% |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 1,259,997,836.32 | 10.24% |
其他资产 | 68,442,245.19 | 0.56% |
资产总值 | 12,305,084,394.51 | 100.00%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 业 | 市 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0.00 | 0.00% |
B 采掘业 | 1,574,103,607.82 | 12.93% |
C 制造业 | 2,336,755,639.30 | 19.19% |
C0 食品、饮料 | 489,519,922.43 | 4.02%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95,327,471.93 | 0.78% |
C2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C3 造纸、印刷 | 56,176,427.06 | 0.46%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66,562,269.00 | 0.55% |
C5 电子 | 0.00 | 0.00% |
C6 金属、非金属 | 769,270,046.41 | 6.32%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859,899,502.47 | 7.06%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0.00 | 0.00% |
C99其他制造业 | 0.00 | 0.00%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0.00 | 0.00% |
E 建筑业 | 0.00 | 0.00%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724,564,482.55 | 5.95% |
G 信息技术业 | 129,310,170.60 | 1.06%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690,589,231.92 | 5.67% |
I 金融、保险业 | 1,597,383,660.51 | 13.12% |
J 房地产业 | 930,920,493.72 | 7.65% |
K 社会服务业 | 0.00 | 0.00%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0.00 | 0.00% |
M 综合类 | 172,781,708.00 | 1.42% |
合计 | 8,156,408,994.42 | 66.99%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 量(股)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0 | 中信证券 | 5,150,024 | 498,058,821.04 | 4.09% |
2 | 002024 | 苏宁电器 | 5,515,436 | 378,469,218.32 | 3.11% |
3 | 601919 | 中国远洋 | 8,342,552 | 375,915,393.12 | 3.09% |
4 | 000024 | 招商地产 | 4,251,640 | 335,879,560.00 | 2.76% |
5 | 600547 | 山东黄金 | 1,603,317 | 309,921,176.10 | 2.55% |
6 | 600519 | 贵州茅台 | 1,960,455 | 294,989,663.85 | 2.42% |
7 | 601939 | 建设银行 | 26,969,000 | 252,160,150.00 | 2.07% |
8 | 600348 | 国阳新能 | 3,665,747 | 252,056,763.72 | 2.07% |
9 | 000651 | 格力电器 | 5,759,885 | 248,135,845.80 | 2.04% |
10 | 601666 | 平煤天安 | 4,972,726 | 243,216,028.66 | 2.00% |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类别 | 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205,057,232.90 | 18.11% |
2 | 金融债券 | 299,520,000.00 | 2.46%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99,520,001.00 | 2.46% | |
3 | 可转换债券 | 306,061,933.72 | 2.51% |
4 | 企业债券 | 0.00 | 0.00% |
合计 | 2,810,639,166.62 | 23.08% |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名称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20国债⑷ | 689,829,796.80 | 5.67% |
2 | 99国债⑻ | 531,965,314.00 | 4.37% |
3 | 02国债⑽ | 470,514,420.40 | 3.86% |
4 | 07国开17 | 299,520,000.00 | 2.46% |
5 | 21国债⑶ | 275,396,700.00 | 2.26% |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到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项目 | 金额 单位:元 |
交易保证金 | 10,728,563.57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316,322.69 |
应收股利 | 0.00 |
应收利息 | 21,760,084.95 |
应收申购款 | 27,637,273.98 |
合 计 | 68,442,245.19 |
4、报告期末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市 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00236 | 桂冠转债 | 48,507,200.00 | 0.40% |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权证,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权证明细如下:
序号 | 权证代码 | 权证名称 | 数量(份) | 成本(元) | 获取方式 |
1 | 031004 | 深发SFC2 | 361,996 | 0.00 | 股权分置被动持有 |
6、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2.11.13-02.12.31 | 0.13% | 0.01% | -5.54% | 0.87% | 5.67% | -0.86% |
2003年 | 15.51% | 0.88% | 2.39% | 0.77% | 13.12% | 0.11% |
2004年 | -0.02% | 0.98% | -9.04% | 0.91% | 9.02% | 0.07% |
2005年 | 8.93% | 0.88% | -3.52% | 0.93% | 12.45% | -0.05% |
2006年 | 93.53% | 1.05% | 76.85% | 0.98% | 16.68% | 0.07% |
2007.1.1-2007.6.30 | 51.41% | 1.68% | 54.99% | 1.76% | -3.58% | -0.08% |
2007.7.1-2007.9.30 | 37.69% | 1.48% | 30.90% | 1.48% | 6.79% | 0.00%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07.9.30 | 408.21% | 1.08% | 223.99% | 1.09% | 184.22% | -0.01% |
2004年11月10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与托管行协商后由“国泰君安指数”变更为“中信标普300指数×70%+中信全债指数×20%+同业活期存款利率×10%”。变更的原因主要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规定: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的指数应当是市场公开披露的指数。而“国泰君安指数”不是市场公开披露的指数。同时“国泰君安指数”只是针对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所以继续使用“国泰君安指数”已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该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
申购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形式收取销售费用,对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前端申购申请,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前端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对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申购申请,由1.0%的申购费率变更为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该项费率变更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开始实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1,000万 固定收取1500元申购费
100万≤申购金额(M)<1,000万 申购费率1.20%
申购金额(M)<100万 申购费率1.50%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率是指投资人在申购时不用支付申购费,而在赎回时支付。基金份额持有年限越长,申购费率就越低,直至为零,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 后端申购费率
不足一年 申购费率1.80%
满1年不满2年申购费率1.60%
满2年不足3年申购费率1.00%
满3年不满5年申购费率0.50%
5年以上申购费率0.00%
赎回费率: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天-365天赎回费率0.50%
366天-730天赎回费率0.20%
731天(含)以上赎回费率0.00%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其他手续费。
2.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本公司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转入基金时,原则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确定的转换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费用。本公司在不同基金间设置固定的转换费率。
不同转换方向的转换费率设置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的计算方式
(1)前端申购费用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
后端申购费 = 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
(3)赎回费用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5.转换费的计算方式
前端收费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转换费用= 转入金额/(1+转换费率)×转换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 -转换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2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本公司的办公地址和电话;更新了部门设置及公司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情况;在“主要人员情况”部分,2007年8月1日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张磊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增补胡奕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已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备案,因此更新了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相关信息;在“本基金基金经理”部分,公司董事会决定陈勤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由张继荣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次调整已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于2007年11月30日公告。因此就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作了注释;更新了部分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料。
2.在“四、基金的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业务资料。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中心资料;增加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原代销机构深圳市商业银行变更为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新了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资料。
4. 增加“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的生效”作为第六部分,其他条款顺延。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07年9月30日每个完整会计年度和基金合同生效至2007年9月30的基金投资业绩。
7.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后修改原有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通知》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估值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已于2007年9月29日进行公告。根据上述修改,对本招募说明书“十二、基金财产估值”中基金资产估值方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基金间转换和咨询、查询服务的部分内容。
9.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并说明以下事项:2007年10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之一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组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21%股权,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相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以上股权转让事宜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
10. 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十五、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07年12月28日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