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讯方式)决议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棉花委托代销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这种代销款结算方式符合市场经济的商业运作模式。虽然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从形成集团销售优势以及货款结算方式看此关联交易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高琪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修订“关联服务协议”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修订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大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关联服务协议”的附件《员工福利合同》中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原第二条“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中的:
2.1甲方向乙方职工提供学校等教育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按甲方向甲方员工承担的费用标准承担492.9万元。
现修订为:
删除该条,后二条序号提前。(即: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学校等教育服务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员工福利合同的》修订符合本公司与大股东现实情况,符合市场公平原则,本合同的实施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高琪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3万元。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市支行为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担保贷款金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用作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审议《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08年1月22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拟定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1月22日上午11:00
2、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新农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棉花委托代销的议案》。
(2)审议《修订“大股东与公司员工福利合同”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8年1月21日10:00-19: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及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6、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晏正君 张春疆
(3)联系电话:0997—2134018, 2125499
(4)传 真:0997—2125238
(5)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新农大厦
(6)邮政编码:8430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回 执
截止2008年1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二零零八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临2007-01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棉花委托代销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稳定本区的棉花销售市场,形成集团销售优势,增强公司棉花产品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棉花生产的发展,获得更大效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以下简称“农一师棉麻公司”)与本公司双方就有关2007年度和2008年度棉花销售事项经充分协商拟达成棉花委托代销协议。
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50.79%的股份,同时农一师棉麻公司隶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10.1.3等条的有关规定,此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 名称: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或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0万元
注册登记号:6500001000666
住所: 新疆阿克苏市健康路3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海
经营范围: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棉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2.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简称“农一师棉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万元
注册登记号:6529001000301
住所: 阿克苏市民主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陈玉武
经营范围:主营棉花、棉纱、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农副产品购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基本情况
(以下甲方指“新农开发”,乙方指“农一师棉麻公司”)
以下为拟签订的《棉花委托代销协议》部分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销形式
1.为充分发挥乙方棉花销售的主渠道作用,甲方将下属阿拉尔、南口、幸福城三个分公司生产的皮棉委托乙方代为销售,乙方必须以不低于甲方向乙方交付皮棉当日的市场价格销售。
2. 乙方可以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为甲方联系棉花购买客户,撮合甲方与客户成交,成交价必须高于乙方代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
3.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第三方报价高于乙方销甲方产品的价格,甲方也可以通过自寻渠道将皮棉自行销售给第三方。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皮棉品种包括细绒棉、中绒棉、长绒棉,其等级和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皮棉的包装及运输按乙方有关棉花包装及运输的要求规定办理。
第五条 检验办法
1.按照验货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取样验收。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检验起三日内完成检验工作。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棉花检验标准执行。
4.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皮棉,统一由乙方按国家标准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5.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6.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皮棉发生的检验费。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每批次皮棉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乙方后,乙方应立即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的皮棉收购指导价向甲方预付该批次皮棉的销售款,市场价格与指导价的差额部分待该批次皮棉销售完成后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在皮棉销售完支付差价期间所产生的利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乙方将甲方委托代销的每批次皮棉销售后应及时给甲方结算其余货款。结算的办法:
①当乙方将甲方委托代销的每批次皮棉销售的价格高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的皮棉收购指导价时: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该批次皮棉2个月之内支付完所有销售款,甲方将给予乙方销售价扣除预付部分和乙方代垫费用余额10%的折扣;如在3个月内结算,将给予5%的折扣;如在3-6个月内结算,甲方不给予折扣;如在6个月后结算,乙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甲方资金占用费。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最迟不能超过该批次皮棉交付后8个月;如超过8个月,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②当乙方将甲方委托代销的每批次皮棉销售的价格低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的皮棉收购指导价时:乙方应承担预付部分款扣除乙方销售价和乙方代垫费用差额10%的风险损失。
3.与双方货款结算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因代销甲方棉花代垫费用的计算标准
1.销售费:参照近三年乙方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不分皮棉等级,确定为每吨皮棉82元。
2.皮棉检验费:按每吨60元执行。
3. 财务费用:按当期银行贷款日利息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4. 运输费用:乙方进行皮棉外销的长途运输费用由。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交售皮棉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乙方有权拒收,同时交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交售的皮棉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可与甲方协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甲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3.甲方未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的,甲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甲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皮棉后,应立即确定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是否符合销售要求并出具证明。如确认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代销中与购货方的全部责任。乙方在代销中发生退货的,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乙方无故拒收送甲方交付的皮棉,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乙方如向甲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4.乙方在甲方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默认。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的,乙方应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且由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关于本协议的股东大会决议为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该协议的实施有利稳定本区的棉花销售市场,形成集团销售优势,增强双方棉花产品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棉花生产的发展,使公司获得更大效益。
五、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与农一师棉麻公司签订此协议书并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1、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的皮棉产量占新疆皮棉总产的10%左右,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农一师棉麻公司达成委托代销可以实现集团销售优势,增强公司在棉花市场的竞争能力。
2、农一师棉麻公司在收到公司的棉花后预付部分销售款,按市场价格销售完毕结算剩余部分,公司按回款期给予折扣。我们认为这种代销款结算方式符合市场经济的商业运作模式。
3、虽然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从形成集团销售优势以及货款结算方式看此关联交易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表决票;
2、拟签署的《棉花委托代销协议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新农开发股份公司变更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度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度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1. 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报告期内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2. 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
(六)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七)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征,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会随意变更。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较大金额是指相对该类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总金额而言),则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期间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九)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发出商品、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
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我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类为:
①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电器设备、实验检验设施设备,车间管理用具等。
②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电器、工具等固定资产。
③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④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⑤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2)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 残值率 | 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5.00% | 20年-45年 | 4.75%-2.11% |
机器设备 | 5.00% | 8年-15年 | 11.88%-6.33% |
运输设备 | 5.00% | 8年-15年 | 11.88%-6.33% |
电子设备 | 5.00% | 4年-10年 | 23.75%-9.50% |
其他设备 | 5.00% | 5年 | 19.00% |
(十二)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十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方法
1.生产性生物资产确认条件及分类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具备自我生长性,能够在持续的基础上予以消耗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服务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属于有生命的劳动手段,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生产性生物资产一般要经过培育、成熟投产和更新处置等阶段。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生产性生物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购买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繁殖的生产性生物性资产其成本确定的一般原则是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 残值率 | 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产役畜 | 20%-28% | 8年 | 10.00%-9.00% |
(十四)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勘探开发成本和地质成果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或公允价值(若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估计受益年限确定的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等依次确定使用寿命分为有限或无限,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在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为取得一定期限土地使用权利而支付的成本。本公司之土地使用权之摊销年限为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年限。
(2)采矿权
采矿权是指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成本。采矿权依据相关的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3)勘探开发成本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在现有矿床进一步成矿及增加矿山产量、地质及地理测量、勘探性钻孔、取样、挖掘及与商业和技术可行性研究有关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当勘探结束且有合理依据确定勘探形成地质成果时,余额转入地质成果。当不能形成地质成果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所谓合理依据是指经具有国土资源部认可资质的矿业咨询机构出具的地质勘探报告确认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
(4)地质成果
地质成果归集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自相关矿山开始采矿时,按其已探明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六)主要资产的减值
1.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
(1) 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若应收款项属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的,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当期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 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含一年) | 1% |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 10% |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 20% |
三年至五年(含五年) | 30% |
五年以上 | 100% |
对于我公司与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在没有明显发生坏账的情况下,不予计提坏账准备。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通过损益转回。
3.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按照公司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采用吸收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控股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公司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对该项权益性投资将重新进行分类并确定其核算方法。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十八)借款费用资本化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按季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方法确定: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所得税核算方法
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一般情况下,所有应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予确认,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只能在未来应纳税利润足以用作抵销暂时性差异的限度内,才予以确认。如果暂时性差异是由商誉,或在某一既不影响纳税利润、也不影响会计利润的交易(除了实际合并)中的其它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下产生的,则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则不予确认。
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以及在合营公司的权益产生的应税暂时性差异会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公司能够控制这些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且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情况则属例外。
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通常会计入损益,除非其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也会作为权益项目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只有在与它们相关的所得税是由同一个税务机构征收,并且公司打算以净额结算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时才互相抵销。
(二十一)股份支付
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用于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按照授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二十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