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28日指出,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和秩序规范将成为明年市场价格监管的重中之重,各地应加强价格预警和监管,严控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
毕井泉是在广州举行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说这番话的。记者同时从该会议上获悉,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当地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提价要实行备案制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力争控制在略低于今年实际涨幅。
毕井泉指出,从明年情况看,由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输入型通胀压力加大,国内流动性过剩、市场资金过分充裕、部分商品供求失衡、生产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防止明显通胀的任务非常艰巨。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切实防止出现明显通货膨胀被明确为2008年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中心任务。
毕井泉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价格监控预警,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的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启动。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监管,加强对春节、十一等重要节假日,“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与此同时,尤其要防止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毕井泉指出,由于国际市场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和国内部分商品供求关系的脆弱,个别商品发生波动难以避免,关键是要行动迅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价格上涨蔓延。对生产成本直接相关的下游产品,要制止超出成本增加的幅度和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制止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的乱涨价行为。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
会议同时透露,要对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实行备案制度,需要实行提价备案的是: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
据了解,经营者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是十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到8%以上的,应当在价格变动之时起24小时内向当地或者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价格变动的情况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