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通讯)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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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通讯)会议提案于2007年1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截止12月27日,已收到公司全体董事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云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昊化工)为常熟欣福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欣福化工)信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昊化工因集团公司授信规模正在审批之中,故委托欣福化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办理2500万以下(含本数)信贷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有效期从2007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欣福化工是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振福投资有限公司、金稣福肥有限责任公司、杜然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四方投资比例分别为30%、40%、15%、15%。截止2007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406万元,股东权益7794万元,负债率7.8%,主营业务收入为16597万元,净利润为4011万元。
因投资方常熟市振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沈雪忠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鉴于本议案涉及内部关联,故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的实质,是以关联方--常熟欣福化工有限公司的名义取得银行授信,解决子公司--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集团公司授信规模未批准之前的资金问题。
鉴于双方已就该融资事项中欣福方对到位信贷资金的及时提供;中昊方不承担银行贷款利率以外的资金使用费;以及归还资金后欣福方及时还贷等重大方面已达成协议。故认为该事项实质上未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不构成对公司股东利益的侵害。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