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下属浑江发电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和松花江热电均属于热电联产企业,向所在城市居民供热期为每年的一、四季度,因此每年一、四季度公司有供热收入,在二、三季度停止供热时,将影响公司收入减少。
发电企业一般在下半年安排设备大修和机组检修,将对公司下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下属浑江发电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和松花江热电按照机器设备大修理周期的安排,每年第三季度进行,时限约为45天,故下半年公司成本要高于上半年。
5、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的影响
2002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制定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200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9号),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在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机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它决定了我国目前只能构建风险小、稳妥、灵活、可扩展的不完全的电力市场:即仍以电网经营企业作为市场的单一买方;仍以区域交易中心作为统一竞价平台;采用部分电量竞争模式,并对将来引入双边交易具有可扩展性;将行政方式与市场方式相结合,使市场价格在较小的、可承受的范围内波动;容量电价进一步分档,保证公平竞争,并给出一定过渡期。根据上述客观情况,决定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立后,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只能是局部、部分竞争,故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东北的发电企业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发电企业也只有在跨区部分电量交易中形成一些有限的同业竞争。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必将给吉电股份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公司只有通过参与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竞争,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率,解决公司的生存问题;公司将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支持下,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解决未来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同业竞争问题。
第七章 业务与技术
一、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火电、水电、供热、工业供气、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与销售;电站检修及服务业;煤炭的采购与销售;油页岩的勘探、开发、销售,油页岩油的炼制、销售、储运;功能高分子膜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凭环保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需专项审批除外);食品包装的印刷、生产与销售。
松花江热电经营范围为:生产电能、热能并销售产品;对与热电厂有关的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销售产品。
(二)业务收入
公司与松花江热电的主营业务均为电力生产及销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装机容量为85万千瓦;待对其余电力股权资产的收购完成后,总装机容量进一步上升至196万千瓦,较目前提高3.27倍。公司2007年上半年备考完成发电量228,509亿千瓦时,实现备考主营业务收入94,246.48 亿元,实现备考净利润7,960.94亿元。
1、备考公司近一年又一期发电量及市场份额情况统计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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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一年又一期备考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1)分产品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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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地区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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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收入分销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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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力生产的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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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吉电股份2007年半年报公司主要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产品63,692.85万元全部销售电网。
松花江热电2007年半年报公司主要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产品19,885.37万元全部销售电网。
吉电股份、松花江热电、备考合并吉电股份的供应商主要为燃料供应商,2007年1-6月供应商情况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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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力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及其采购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投入运营的电厂全部为燃煤发电机组,主要原材料为燃煤。公司成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吉电股份电厂用煤的统一采购。同时,公司与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山市育林孤儿院煤矿、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山市振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杉松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煤业公司签订了长期稳定供货协议,煤炭全部由产煤地经专用铁路运至公司所属电厂。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机组的燃煤采购亦将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统一管理。
松花江热电已投入运营的电厂为燃煤发电机组,主要原材料为燃煤。该公司燃煤主要供应商为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煤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广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扎莱诺尔煤业有限公司等煤业公司签订了长期稳定供货协议,煤炭全部由产煤地经专用铁路运至松花江热电。本次交易完成后,松花江热电的燃煤采购亦将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统一管理。
(六)安全运行情况
吉电股份及其所属电厂,松花江热电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制定了全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信息统计上报制度以及重大灾害、时间、事故应急预案等,通过运用技术、管理、教育三大手段,实行各企业行政正职负总责、各部门、各岗位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以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公司所属电厂从设计、建设施工到运行阶段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生产环境。
(七)环境保护状况
吉电股份及其所属电厂,松花江热电一向注重环境保护,严格遵照国家有关环保政策对现有燃煤进行环保整治及改良工作。具体措施包括:
1、项目开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批复;
2、坚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接受环保监查部门的检测,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交纳排污费;
3、对生产废物的处理:
(1)废气:公司所属二道江发电公司已完成烟气脱硫排放的技术改造,浑江发电公司烟气脱硫排放的技术改造正在进行之中,预计松花江明年实施烟气脱硫排放的技术改造。燃煤电厂均安装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5%以上;坚持采购含硫量低的煤炭,从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2)废水:所有电厂均装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实现循环利用、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燃煤电厂的飞灰和灰渣综合利用率为40%左右。
(4)噪声:机组本体由于采用先进设备噪声较小,锅炉排汽口均安装消音器。
(八)后续建设项目
1、吉电股份2007年6月30日在建电厂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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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公司及松花江热电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1)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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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07年6月30日松花江热电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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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07年6月30日,备考合并吉电股份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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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建筑物情况
(1)公司现有经营性房屋建筑物情况
吉电股份目前拥有房屋及建筑物共201处,总建筑面积为182,011.20平方米。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均为吉电股份或其电厂公司合法所有,权属无争议。
(2)本次收购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本次收购资产中涉及的松花江房产权属清晰,没有争议。其中:主要生产房屋建筑物:主厂房、输煤综合楼、生产综合楼、翻车机室、汽车库、食堂、发展综合楼、碎煤机室、电梯井、化学水处理室、网络控制楼等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十八处小型生产房屋建筑物(含转运站应为二十一处),账面金额为50,313,034.97元(截止评估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已向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交了办证所必需的相关材料,并取得了相关房屋产权证,但房屋所有权人为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七处附属小型房屋建筑物及二处临时活动房,帐面金额合计1,964,760.87元(截止评估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向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交了办证所必需的相关材料,并取得了相关房屋产权证,但房屋所有权人为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三处无实物,评估值为零;三处宿舍楼中3721.95平方米正在办理房产证明。
能交总承诺: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建筑物权属清晰,没有争议。尚未取得合法权属证明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其中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的房屋产权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更名为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的手续,办理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如房屋产权发生问题,或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手续不能如期办理完毕,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公司将按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补足。
(二)无形资产
1、公司目前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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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收购涉及的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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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考合并吉电股份的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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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同业竞争状况的说明
1、公司及其参控股电力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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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交总参控股电力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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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电投及其参控股电力公司情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中央批准成立并直接管理的五家大型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中电投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年主营业务收入483.23亿元,年末总资产1811.65亿元,实现利润38.99亿元,控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49.91万千瓦,全年发电量1725.04亿千瓦时。
中电投包括130多家成员单位,其中36家全资企业,46家控股企业,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79000余人,中电投现有资产分布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中电投主要参控股公司情况如下:
中电投主要参控股公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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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同业竞争的说明
中国电网企业有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国家电网公司下属东北电网公司、华中电网公司、华北电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西北电网公司五个跨区域电网公司和24家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电力公司。具体见下表,
国家电网公司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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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中,省级电力公司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各发电公司按照属地原则与省电力公司签定供销合同,本公司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定《供购电合同》。
由于省电网电量供需相对平衡有利于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各发电企业在省电网内有一定程度竞争,与省电网外的发电企业在正常情况下不构成竞争关系。
在吉林省区域外,中电投及其附属企业与吉电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在吉林省区域内,中电投直接参控股企业为:能交总(持股100%)、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其中能交总参控股企业为:吉电股份(持股19.85%)、松花江热电(持股94%)、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长山华能热电厂(持股31.73%)、四平合营公司(持股35.1%)。前述企业与吉电股份之间主营业务范围重叠,存在同业竞争。由于中电投已将持有的白山热电和通化热电60%股权委托吉电股份管理,能交总也将其在吉林省除吉电股份以外的资产、股权全部委托给吉电股份管理,从而有效地规范了中电投吉林省内的附属企业与吉电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不会对吉电股份造成实质性损害。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消除松花江热电同吉电股份之间原有同业竞争。后续计划实施后,将消除在吉林省境内与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问题。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根据能交总及实际控制人的初步承诺,在完成此次交易后,将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风险的电力资产陆续注入本公司,以逐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注入初步计划为:对于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在2008年底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非公开发行等方式注入吉电股份;对于四平合营公司35.1%股权,能交总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两年内以现金交易或其他方式出售给吉电股份;对于大唐珲春45%股权和长山华能31.73%股权,能交总承诺将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政策与进展情况,择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实现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财务顾问及律师关于公司发电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意见
1、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目前吉林省内各发电公司须经省经济委员会年初下发发电计划指标,确定上网电量,以销售给吉林省电力公司并入省级电网,再加上我国政府核定上网电价的机制,省内的发电公司与省外的之间在电量、电价方面都无法形成竞争。所以,吉电股份作为吉林省内发电公司,与吉林省外的中电投及其附属企业不构成同业竞争。
在吉林省区域内,中电投直接参控股企业为:能交总(持股100%)、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以下称“白山热电”)、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以下称“通化热电”)。其中能交总参控股企业为:吉电股份(持股19.85%)、松花江热电(持股94%)、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长山华能热电厂(持股31.73%)、四平合营公司(持股35.1%)。前述企业与吉电股份之间主营业务范围重叠,存在同业竞争。但由于中电投将持有的白山热电和通化热电所有股权委托吉电股份管理,能交总将其在吉林省除吉电股份以外的资产、股权全部委托给吉电股份管理,有效地规范了中电投吉林省内的附属企业与吉电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不会对吉电股份造成实质性损害。
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中电投及其附属企业与吉电股份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可以消除松花江热电同吉电股份之间原有同业竞争。
2、国海证券关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意见
国海证券核查认为,公司与中电投的参控股企业在吉林省电网外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与中电投和能交总在吉林省电网内存在同业竞争,但对公司的业务正常运行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及后续计划实施完成后,吉电股份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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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中电投参控股的企业
中电投包括130多家成员单位,详见本章同业竞争一节。
2、能交总参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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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吉电股份参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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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金额3.57亿元,未超过吉电股份2006年末净资产的50%。对吉电股份而言,此次交易不形成重大资产购买行为,但属于关联交易。
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公司已经聘请了境内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合理的评估,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关联交易程序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公平。公司还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公平、合理性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最近24个月本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日前24个月(2005年7月—2007年7月)共发生了7笔关联交易,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近24个月的关联交易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主要是围绕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完善产业链、拓展盈利空间进行的,主要是投资参股、合资建电厂等。公司的关联交易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大。
■
五、2006年及2007年上半年实际发生与备考合并重大关联交易的比较
(一)吉电股份2006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占2006年全年财务数据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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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吉电股份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松花江热电关联交易以审计结果为准。
1、综合服务费关联项金额在本次交易前后没有变化。原因是,白山鸿成和通化能源为能交总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吉电股份下属分公司浑江发电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提供包括厂区绿化、环卫、护卫、车辆看护、公寓及运行宿舍、员工食堂、电视宣传、离退人员活动场所及其它辅助性事务服务,为吉电股份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后勤保障。本次交易后,白山鸿成和通化能源没有进入吉电股份,该项关联交易依然存在。
2、受托管理关联项金额在本次交易前后没有变化。中电投、能交总分别与吉电股份于2005年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在吉林省内,中电投将除能交总之外的附属企业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委托吉电股份管理(资产管理费价格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确定,为每年100万元,期限为2005年-2008年);能交总将除吉电股份的资产和股权委托吉电股份管理(资产管理费价格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确定,为每年200万元,期限为2005年-2008年)。本次交易后,受托管理关联依然存在。
3、拆迁费关联项在本次交易前后没有变化。吉电股份与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2月28日就二道江三期供热工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以现金或资产等方式支付本公司拆迁补偿款1,541.5万元。该笔交易是一次性的,对备考后吉电股份影响当期存在。
(二)2007年1~6月重大关联交易占该期财务数据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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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吉电股份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松花江热电关联交易以审计结果为准。
1、燃煤采购关联项本次交易后吉电股份新增3,076.18万元,占同期燃煤总采购成本5.97%(见P41主要供应商情况)。其原因为,松花江热电向实际控制人中电投的间接控股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在A股上市,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70.46%的股份)采购燃煤。由于松花江热电煤炭供应设计按当地煤和黑龙江煤按比例混合掺烧,当地煤产量的减少以及煤质的下降,对公司正常的煤炭供应造成了一定影响,2007公司向内蒙古煤炭生产企业进行市场化采购,作为公司燃煤采购的补充,从而产生了关联交易,但数量、金额不大。本次交易后,在消除与松花江同业竞争的同时与关联方新增一定关联交易。
2、综合服务费关联项在本次交易前后没有变化。其原因为,白山鸿成和通化能源为能交总全资子公司,作为分别为吉电股份下属分公司浑江发电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提供包括厂区绿化、环卫、护卫、车辆看护、公寓及运行宿舍、员工食堂、电视宣传、离退人员活动场所及其它辅助性事务服务,为吉电股份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后勤保障。本次交易后,白山鸿成和通化能源没有进入吉电股份,该项关联交易依然存在。
3、检修安装关联项在本次交易后减少为0,其原因为,吉电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向松花江热电提供检修安装服务,金额为617.07万,本次交易完成后,此关联交易消失。
六、2007年、2008年公司与松花江热电重大关联交易预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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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仍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主要的事项为松花江热电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采购燃煤。由于该项交易只是对公司燃煤采购一种补充,数量和金额不大,2007年和2008年采购数量分别为32.63万吨、30.54万吨,呈下降的趋势;2007年和2008年采购金额分别为6200万元和5803万元, 2007年采购金额占公司的主营成本和主营收入比重分别为 3.83%、3.38%,2008年采购金额占公司的主营成本和主营收入比重分别为2.29%、1.96%,占比较小。
七、本次交易实施后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开、公平、公允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益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若确实无法回避的,可参与表决,但必须在公告中作出特别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六)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八、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
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坚持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保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逐步减少关联交易。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从制度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关于关联交易,公司除在2006年10月31日制定的《吉电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专门规范关联交易外,还在以下公司文件或制度中进行了规范。
(1)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和程序做出的规范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九十八条第九款: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第十四款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第六十三条 在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第一款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公司与关联人达成总额在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有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其判断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至5%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第十八条第二款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交易事项,董事会要根据交易标的情况,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或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工作。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董事委托与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遵循的原则: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五十七条 下列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情形的。
第五十八条 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议案表决,应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本次交易后,主要的关联交易为白山鸿成和通化能源为吉电股份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后勤保障,以及松花江热电向实际控制人中电投的间按控股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燃煤。
(1)对于公寓及运行宿舍服务、厂区车辆看护服务、电视宣传服务、客货运输和工程用车服务、员工食堂服务、离退人员活动场所服务、厂区绿化服务、厂区环卫服务、厂区护卫服务、大型会议服务等,坚持社会化方向,市场化运作。
(2)燃煤采购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提高服务质量,逐步降低关联交易金额。
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及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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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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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治理结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在控制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和审议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履行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次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议案审议合理公正;关联交易审议、决议规范,未发生侵害公司、非关联人权益事项。
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报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拟在2007年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根据国家证券监管有权部门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与规范性文件相对比,公司尚未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但与之相关的实际工作已开展。
公司为合理配置董事会的董事专业结构,并达到国家对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配比的要求和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履行了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参与公司决策;对关联交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提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性、专业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下转59版)
指标 | 2006年 | 2007年中期 |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
结算电量 (万千瓦时) | 477,042 | 140,516 | 617,558 | 228,509 | 66,018 | 291,827 |
市场份额 (省统调机组) | 12.5% | 3.7% | 16.2% | 11.3% | 3.3% | 14.6% |
发热量 (万吉焦) | 440.37 | 273.95 | 714.32 | 298.33 | 218.86 | 517.19 |
产品名称 | 2006年 | 2007年1-6 |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
电产品 | 127,917.96 | 39,336.29 | 167,254.25 | 63,692.85 | 19,885.37 | 83,578.22 |
热产品 | 8,990.36 | 6,203.58 | 15,193.94 | 5,986.47 | 4,428.90 | 10,415.37 |
其它 | 1,095.22 | 42.36 | 1,137.58 | 823.25 | 46.69 | 252.88 |
合计 | 138,003.54 | 45,582.24 | 183,585.77 | 70,502.57 | 24,360.96 | 94,246.48 |
地区名称 | 2006年 | 2007年1-6 |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
吉林省 | 138,003.54 | 45,582.24 | 183,585.77 | 70,502.57 | 24,360.96 | 94,246.48 |
合计 | 138,003.54 | 45,582.24 | 183,585.77 | 70,502.57 | 24,360.96 | 94,246.48 |
销售模式 | 2006年 | 2007年1-6 |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本公司 | 松花江 热电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
销售给电网公司 | 127,917.96 | 39,336.29 | 167,254.25 | 63,692.85 | 19,885.37 | 83,578.22 |
其他销售模式 | 10,085.58 | 6,245.95 | 16,331.52 | 6,809.72 | 4,475.59 | 10,668.25 |
合计 | 138,003.54 | 45,582.24 | 183,585.77 | 70,502.57 | 24,360.96 | 94,246.48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成本的比例(%) |
吉电股份 | 白山市育林孤儿院煤矿 | 5216.00 | 16.10 |
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营销分公司 | 4839.00 | 14.94 | |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43.00 | 12.48 | |
江源县砟子镇三井 | 1439.00 | 4.44 | |
白山市生源洗煤木材加工综合厂 | 1355.00 | 4.18 | |
合 计 | 16892.00 | 52.12 | |
松花江热电 | 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19.01 | 25.69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76.18 | 16.07 | |
沈煤集团鸡西盛隆煤业有限公司 | 1830.42 | 9.56 | |
吉林省广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27.86 | 6.41 | |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66.68 | 1.92 | |
合 计 | 11420.15 | 59.65 | |
备考合并吉电股份 | 白山市育林孤儿院煤矿 | 5216.00 | 10.12 |
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19.01 | 9.55 | |
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营销分公司 | 4839.00 | 9.39 | |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43.00 | 7.85 |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76.18 | 5.97 | |
合 计 | 22093.19 | 42.87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出资比例 | 动态投资 总额 | 累计完成投资额 | 建设规模 和时间 |
白山热电 | 40% | 278,430 | 198,821 | 2台30万千瓦 2005年-2007年 |
通化热电 | 40% | 168,548 | 109,378 | 2台20万千瓦 2005年-2007年 |
合 计 | - | 446,978 | 308,199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固定资产原价 | ||||
房屋及建筑物 | 1,278,510,632.48 | - | - | 1,278,510,632.48 |
运输设备 | 59,517,303.83 | 1,992,341.46 | - | 61,509,645.29 |
机器设备 | 2,119,650,689.31 | 875,610.99 | - | 2,120,526,300.30 |
合 计 | 3,457,678,625.62 | 2,867,952.45 | - | 3,460,546,578.07 |
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701,064,979.32 | 30,166,168.55 | - | 731,231,147.87 |
运输设备 | 41,376,385.03 | 2,388,960.67 | - | 43,765,345.70 |
机器设备 | 1,508,129,279.79 | 52,241,504.53 | - | 1,560,370,784.32 |
合 计 | 2,250,570,644.14 | 84,796,633.75 | - | 2,335,367,277.89 |
固定资产净值 | 1,207,107,981.48 | -81,928,681.30 | - | 1,125,179,300.18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固定资产原价 | ||||
房屋及建筑物 | 511,021,772.47 | 511,021,772.47 | ||
机器设备 | 1,026,733,948.76 | 384,836.69 | 1,027,118,785.45 | |
运输工具 | 18,410,292.91 | 735,000.00 | 19,145,292.91 | |
合 计 | 1,556,166,014.14 | 1,119,836.69 | 1,557,285,850.83 | |
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90,319,382.11 | 11,651,333.58 | 101,970,715.69 | |
机器设备 | 182,470,882.13 | 24,786,230.38 | 207,257,112.51 | |
运输工具 | 10,386,551.65 | 900,722.60 | 11,287,274.25 | |
合 计 | 283,176,815.89 | 37,338,286.56 | 320,515,102.45 | |
固定资产净值 | 1,272,989,198.25 | 1,119,836.69 | 37,338,286.56 | 1,236,770,748.38 |
项 目 | 期 初 数 | 本 期 增 加 | 本 期 减 少 | 期 末 数 |
固定资产原价 | ||||
房屋及建筑物 | 1,789,532,404.95 | 1,789,532,404.95 | ||
运输设备 | 77,927,596.74 | 2,727,341.46 | 80,654,938.20 | |
机器设备 | 3,146,384,638.07 | 1,260,447.68 | 3,147,645,085.75 | |
合 计 | 5,013,844,639.76 | 3,987,789.14 | - | 5,017,832,428.90 |
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791,384,361.43 | 41,817,502.13 | 833,201,863.56 | |
运输设备 | 51,762,936.68 | 3,289,683.27 | 55,052,619.95 | |
机器设备 | 1,690,600,161.92 | 77,027,734.91 | 1,767,627,896.83 | |
合 计 | 2,533,747,460.03 | 122,134,920.31 | - | 2,655,882,380.34 |
固定资产净值 | 2,480,097,179.73 | -118,147,131.17 | - | 2,361,950,048.56 |
项 目 | 取得方式 | 原始成本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剩余摊销年限 |
土地使用权1 | 投资入股 | 7,880,867.00 | 5,796,983.08 | 5,639,365.60 | 35年零9个月 |
土地使用权2 | 购置 | 871,460.64 | 766,885.31 | 749,456.15 | 43年 |
土地使用权3 | 购置 | 4,191,595.48 | 3,520,940.19 | 3,437,108.27 | 41年 |
土地使用权4 | 购置 | 767,559.00 | 644,749.24 | 629,398.01 | 41年 |
土地使用权5 | 购置 | 8,837,536.03 | - | 8,778,619.11 | 46年零7个月 |
软件 | 购置 | 218,099.28 | 162,434.64 | 341,620.16 | |
合计 | 22,767,117.43 | 19,396,381.78 | 19,350,077.02 |
项 目 | 实际成本 | 年初余额 | 本期摊销数 | 期末余额 |
土地使用权1 | 19,595,600.00 | 17,476,057.23 | 792,574.48 | 16,683,482.75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19,595,600.00 | 17,476,057.23 | 792,574.48 | 16,683,482.75 |
项 目 | 取得 方式 | 原始成本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剩余摊销 年限 |
土地使用权1 | 投资入股 | 7,880,867.00 | 5,639,365.60 | 5,560,556.93 | 35年零6个月 |
土地使用权2 | 购置 | 871,460.64 | 749,456.15 | 740,741.50 | 42年零6个月 |
土地使用权3 | 购置 | 4,191,595.48 | 3,437,108.27 | 3,395,192.31 | 40年零6个月 |
土地使用权4 | 购置 | 767,559.00 | 629,398.01 | 621,722.39 | 40年零6个月 |
土地使用权5 | 购置 | 8,837,536.03 | 8,778,619.11 | 8,690,243.73 | 46年零1个月 |
土地使用权6 | 购置 | 19,595,600.00 | 17,476,057.23 | 16,683,482.75 | - |
软件 | 购置 | 218,099.28 | 162,434.64 | 341,620.16 | |
合 计 | 42,362,717.43 | 36,872,439.01 | 36,033,559.77 |
项目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地 |
白山热电 | 热电 | 40% | 吉林省白山市 |
通化热电 | 热电 | 40% | 吉林省通化市 |
四平合营 | 热电 | 19.9% | 吉林省长春市 |
项目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地 |
吉电股份 | 热电 | 19.85% | 吉林长春市 |
松花江热电 | 热电 | 94% | 吉林省吉林市 |
大唐珲春 | 热电 | 45% | 吉林省珲春市 |
长山华能 | 热电 | 31.73% | 吉林省松源市 |
四平合营 | 热电 | 35.1% | 吉林省长春市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地 |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100% | 北京市 |
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 | 核电投资开发 | 100% | 北京市 |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建设 | 100% | 上海市 |
中电投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发电运营 | 100% | 北京市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电力项目开发 | 100% | 吉林省长春市 |
东北电力开发公司 | 电力项目开发 | 100% | 辽宁省沈阳市 |
长兴岛第二发电厂 | 火力发电 | 100% | 上海市 |
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95% | 辽宁省抚顺市 |
江西贵溪发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95% | 江西省贵溪市 |
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水利发电 | 90% | 广西省梧州市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89% | 辽宁省阜新市 |
通辽发电总厂 | 火力发电 | 87.80% | 内蒙古通辽 |
赤峰热电厂 | 火力发电、供热 | 87.80% | 内蒙古赤峰 |
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87.80% | 辽宁省沈阳市 |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水利发电 | 87.10% | 青海省西宁市 |
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80.50% | 江西省南昌市 |
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 核电投资开发 | 80% | 辽宁省大连市 |
大连泰山热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供热 | 80% | 辽宁省大连市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电力相关设备监制、销售 | 77.77% | 北京市 |
大连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供热 | 76.10% | 辽宁省大连市 |
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供热 | 70% | 平顶山市 |
开封光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65.95% | 河南省开封市 |
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煤矿开采 | 65%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 |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 核电投资开发 | 65% | 山东省烟台市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60.82% | 上海市 |
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60% | 重庆市 |
白山热电 | 热电 | 60% | 吉林省白山市 |
通化热电 | 热电 | 60% | 吉林省通化市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 水利发电 | 56.27% | 湖南省长沙市 |
南阳新光热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供热 | 55% | 河南省南阳市 |
平顶山鸿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供热 | 52.96%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51% | 河南省开封市 |
郑州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51% | 河南省郑州市 |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 核电 | 50% | 辽宁省瓦房店 |
江西分宜发电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50% | 江西新余市 |
江西景德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44.65% | 江西景德镇 |
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煤矿开采 | 40% | 内蒙古锡林郭勒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 | 39% | 北京市 |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36.24% | 山西省太原市 |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35% | 河南省新乡市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30.62% | 重庆市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与企业关系 | 持股比例 | 注册 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北京市 | 投资管理 | 实际控制人 | 持能交总100% | 120亿元 | 陆启洲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开发建设电力 | 控股股东 | 19.85% | 7.5亿元 | 王凤学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与企业关系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 | 服务 | 同一控制人 | 100% | 50万元 | 孙海博 |
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 | 服务 | 同一控制人 | 100% | 50万元 | 高峰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林市 | 发电 | 同一控制人 | 94% | 3.92亿元 | 潘宪文 |
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珲春市 | 发电 | 参股企业 | 45% | 3503万元 | 简英俊 |
长山华能热电厂 | 吉林省前郭县 | 发电 | 参股企业 | 31.73% | 6000万元 | 傅国强 |
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供热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除灰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除灰系统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所需场地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燃料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输煤系统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用水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供水系统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35.1%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与企业关系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供热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除灰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除灰系统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所需场地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燃料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输煤系统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用水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供水系统等服务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 长春 | 发电 | 参股企业 | 19.9% | 2.3亿港币 | 白洪春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白山市 | 发电 | 参股企业 | 40% | 3000万元 | 王凤学 |
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 | 铁合金 | 参股企业 | 20.87% | 41411.81万元 | 常振有 |
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 | 通化市 | 供热 | 参股企业 | 27.03% | 3700万元 | 秦良国 |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通化市 | 发电 | 参股企业 | 40% | 3000万元 | 王凤学 |
序号 | 公告 时间 | 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定价标准 | 影响 |
1 | 2005、2006年年报 | 拆迁补偿 | 与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2月28日就二道江三期供热工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以现金或资产等方式支付本公司拆迁补偿款1,541.5万元。 | 参考行业平均标准 | 不存在损害非关联方利益的行为。 |
2 | 2005、2006年年报 | 日常关联交易 | 与白山市浑江能源非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化恒达能源非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上述两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后勤保障等综合服务。 | 参考市场定价 | 不存在损害非关联方利益的行为。 |
3 | 2005年年报 | 受托管理 | 中电投和能交总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每年支付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费,中电投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年,能交总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年。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05年11月15日起至2008年11月15止。 | 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 | 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
4 | 2006年年报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本期向白山热电追加资本金8000万元。 | 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 | 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 |
5 | 2006年年报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本期向通化热电追加资本金4802.92万元。 | 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 | 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 |
6 | 2007年2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以自有资金5200万元投资入股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公允价格 | 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解决公司下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 |
7 | 2007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 追加投资680万元,截止2007年3月30日,吉电股份投入中电投财务公司5880万(其中溢价280万元), 占中电投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0万元)7%。 | 公允价格 | 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解决公司下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 |
类型 | 吉电股份2006年 | 吉电股份2006年备考 |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燃煤采购 | 0 | 0 | 0 | 0 | 0 | 0 |
燃煤劳务费 | 0 | 0 | 0 | 0 | 0 | 0 |
燃煤运输费 | 0 | 0 | 0 | 0 | 0 | 0 |
委托运行发电机组 | 0 | 0 | 0 | 0 | 0 | 0 |
代购固定资产及托管工程 | 0 | 0 | 0 | 0 | 0 | 0 |
燃气服务 | 0 | 0 | 0 | 0 | 0 | 0 |
租赁 | 0 | 0 | 0 | 0 | 0 | 0 |
综合服务 | 2236 | 1.78 | 1.63 | 2236 | 1.36 | 1.23 |
受托管理 | 300 | 0.24 | 0.22 | 300 | 0.18 | 0.16 |
拆迁费 | 1541.5 | 1.23 | 1.13 | 1541.5 | 0.94 | 0.84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类型 | 吉电股份2007年上半年 | 吉电股份2007年上半年备考 |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燃煤采购 | 0 | 0 | 0 | 3,076.18 | 3.92 | 3.26 |
燃煤劳务费 | 0 | 0 | 0 | 0 | 0 | 0 |
燃煤运输费 | 0 | 0 | 0 | 0 | 0 | 0 |
检修安装 | 617.07 | 0.65% | 0.81% | 0 | 0 | 0 |
代购固定资产及托管工程 | 0 | 0 | 0 | 0 | 0 | 0 |
燃气服务 | 0 | 0 | 0 | 0 | 0 | 0 |
租赁 | 0 | 0 | 0 | 0 | 0 | 0 |
综合服务 | 1297.5 | 1.84 | 2.24 | 1297.5 | 1.38 | 1.7 |
受托管理 | 0 | 0 | 0 | 0 | 0 | 0 |
拆迁费 | 0 | 0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类型 | 松花江热电2007年 | 松花江热电2008年 |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燃煤采购 | 6200 | 3.83 | 3.38 | 5803 | 2.29 | 1.96 |
燃煤劳务费 | 0 | 0 | 0 | 0 | 0 | 0 |
燃煤运输费 | 0 | 0 | 0 | 0 | 0 | 0 |
委托运行发电机组 | 0 | 0 | 0 | 0 | 0 | 0 |
代购固定资产及托管工程 | 0 | 0 | 0 | 0 | 0 | 0 |
燃气服务 | 0 | 0 | 0 | 0 | 0 | 0 |
租赁 | 0 | 0 | 0 | 0 | 0 | 0 |
综合服务 | 0 | 0 | 0 | 0 | 0 | 0 |
委托管理 | 0 | 0 | 0 | 0 | 0 | 0 |
拆迁费 | 0 | 0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 务 | 06年初持股 | 06年末持股 | 变动原因 |
王凤学 | 男 | 44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8,600 | 买入 | |
程志光 | 男 | 54 | 董事、总经理 | 26,000 | 买入 | |
李云峰 | 男 | 38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26,000 | 买入 | |
霍如恒 | 男 | 50 | 董 事 | |||
丁相福 | 男 | 53 | 董 事 | |||
邱荣生 | 男 | 53 | 董 事 | |||
管维立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
张生久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
岳彦芳 | 女 | 44 | 独立董事 | |||
李 羽 | 男 | 50 | 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 26,000 | 买入 | |
常学君 | 女 | 53 | 监 事 | |||
李 辉 | 男 | 56 | 监 事 | |||
成继先 | 男 | 58 | 监 事 | 500 | 650 | 转增 |
周湘林 | 男 | 54 | 监 事 | |||
潘宪文 | 男 | 58 | 副总经理 | 34,450 | 买入 | |
安 涛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2,000 | 28,600 | 买入 |
曲晓佳 | 男 | 52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26,000 | 买入 | |
宋新阳 | 男 | 50 | 董事会秘书 | 500 | 21,580 | 买入 |
姓 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凤学 | 2000年10月—2004年11月历任元宝山发电厂总工程师、赤峰热电厂厂长、赤峰热电厂厂长兼大坂项目筹备处主任、中电投东北分公司生产部经理兼赤峰热电厂厂长、大坂项目筹备处主任;2004年11月—2005年10月任中电投东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5年10月—2006年3月任中电投东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6年4月—至今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
程志光 | 1998年—2000年任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总经理;2000 年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8月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4月—2005年11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
李云峰 | 2000年4月—2002年12月 任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预算处一级职员(期间:2001年10月—2002年1月在国电南方公司所属广东能发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1月—2002年5月在国电美国公司);2002年12月—2003年5月任中电投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工作人员;2003年5月—2005年10月任中电投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资产管理主管;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 |
霍如恒 | 1995年10月—2005年7月历任神头第一发电厂副厂长、神头第一发电厂厂长;2005年7月—2006年10月中电投东北分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经理;2006.10—至今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丁相福 | 1998年5月—2001年12月任沈阳热电厂厂长;2001年12月-2003年5月任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领导干部管理部主任;2003年5月-11月任中电投东北分公司计划发展与市场营销部经理;2006年11月—至今中电投南方分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邱荣生 | 曾历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办室主任、投资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管维立 | 1997年10月任中华企业咨询公司总裁;2001年12月——2004年11月任中华企业咨询公司董事长;2004年12月至今任北京百惠勤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张生久 | 1987年3月至今在省律师协会先后任业务部副主任、主任、副会长兼秘书长。2003年10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岳彦芳 | 1985年9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副教授。2003年10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李 羽 | 曾任中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副处长;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工会主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监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2005年11月至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
常学君 | 曾任东北电力开发公司经营部副经理、经理、中电投东北分公司计划发展与市场营销部电力市场与技术经济主管、中电投东北分公司纪检组副组长,2006年3月至今中电投东北分公司人事劳动部经理,2005年11月至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李 辉 | 1997年—2000年任榆树川发电厂厂长;2001至今任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成继先 | 1994年至今任交行长春分行风险处副处长(正处级)。2000年12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周湘林 | 曾任省委组织部电教处(中心)主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5年11月至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潘宪文 | 2000年4月—2001年8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8月—2005年10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安 涛 | 1999年9月—2003年4月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总工程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03年5月—2005年11月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曲晓佳 | 1997年11月—2001年8月任二道江发电厂厂长;2001年8月—2006年10月任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宋新阳 | 1999年9月至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姓 名 | 所在股东单位 | 职 务 | 任职期间 |
王凤学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总经理 | 2005.10—现在 |
霍如恒 | 元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2006.10—现在 |
丁相福 | 中电投南方分公司 | 副总经理 | 2006.11—现在 |
邱荣生 |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2005.10—现在 |
常学君 | 中电投东北分公司 | 顾问 | 2006.3—现在 |
李 辉 | 吉林华能发电公司 | 总 经 理 | 2004.3—现在 |
成继先 | 长春海通物业管理中心 | 经 理 | 2002.2—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