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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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14:00在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
公司总股本480,798,940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0人,所持股份280,718,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207,371,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所持股份73,347,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26%。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韩国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7,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49,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8,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4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2、选举韩孝煌先生为公司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0,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6,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3、选举韩孝捷先生为公司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0,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6,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4、选举刘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0,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6,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5、选举商建光先生为公司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0,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6,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6、选举薛黎曦女士为公司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0,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6,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7、选举陈金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58,9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7,8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29,9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7,8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8、选举陈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0,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6,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9、选举伍长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260,58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30,35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6,28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63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5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议案获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陈道彤先生为公司监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075,518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77,59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94,111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446,5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77,59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194,1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该议案获通过。
2、选举林常青先生为公司监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075,318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77,594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194,311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446,3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77,59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194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该议案获通过。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07,371,003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153,112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4,111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280,524,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4,1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该议案获通过。
四、《关于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议案》;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两股东均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73,199,096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2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47,927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总的表决结果:赞成73,199,096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2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47,927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该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创元律师事务所邓翠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合法通过表决。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创元律师事务所邓翠红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