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集团以退为进破解同业竞争难题
2008年01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经过长达两个月的磋商,中房集团最终拿出整合方案,摆脱了失信的骂名。
为消除同业竞争,中房集团在SST重实的股改中许下诺言,但这一诺言却违背了之前对ST中房的承诺本意。在与相关部门紧急沟通后,中房集团修改了SST重实的股改方案,放弃减持ST中房,改用调整业务布局或吸收整合的方式来解决旗下两家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2007年10月,中房集团作为“中住地产”的控股股东在SST重实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草案中就避免同业竞争拟采取的措施中承诺,在SST重实的重组完成后,中房集团将依法逐步转让所持有的ST中房的股权,在SST重实重组完成后三年内退出ST中房第一大股东地位。
这一承诺和去年中房集团在ST中房股改时不减持ST中房的承诺本意有所违背,因此之后ST中房迅速就以上事项向中房集团发去了咨询函,公司股票在市场的质疑声中于2007年10月29日起停牌至今。
之后,中房集团就有关事项与相关部门紧急沟通,同时表示将严格遵守在中房股份股改中作出的承诺。经过2个月的沟通,如今ST中房收到中房集团的复函。
中房集团称,为了坚持ST中房的股改承诺,中房集团就SST重实的草案进行了调整。中房集团将用2至3年的时间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布局或其它整合方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
由于中房集团在房地产主营业务之外,还有相关的物业类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城市市政建设的主营业务,因此中房集团可以用二至三年时间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布局。以一家上市公司作为相关的物业类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城市市政建设的上市载体,以另一家上市公司作为集团未来房地产主营业务的发展平台同时拥有两家上市公司;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通过换股等模式完成一家上市公司对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并购等方式彻底解决两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