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滨海新区内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海银行”)正式挂牌成立。
滨海银行是在原天津塘沽农村合作银行、大港农村合作银行和汉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重组的基础上,引入外资金融机构及天津市和天津以外的浙江、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共15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
滨海银行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企业占10%,外资(国际金融公司)占10%,股份合作制企业占12%,其余68%均为纯民营企业股本,是典型的以民营为主体,包括外资、股份合作和国有在内的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股权结构。
滨海银行董事长齐逢昌告诉记者,滨海银行目标经营区域是:初期定位于滨海新区和天津市市内六区;中期目标以天津为主,向河北、山东、辽宁省的环渤海地区扩展机构,开展业务;远期目标向全国(主要是农村地区)扩展机构,开展业务。
齐逢昌透露,滨海银行将借助资本市场来发展自身业务,条件成熟的时候就会上市。“这应该说不是眼前的事,但也不是很长远的事。应该在三年左右吧。”他表示。
在开业仪式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指出,滨海银行的成立是天津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进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的一个重大成果。作为一家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吸引外资、国有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起的现代农村金融机构。滨海银行是创新农村金融开放思路,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开放水平的一种很好的尝试,是科学整合区域农村金融资源,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可贵实践,对我国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则表示,滨海银行应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牢固树立“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积极开发新的支农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制度,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
截至目前,滨海银行各项存款规模已突破100亿元、贷款余额60亿元,其中农业贷款占全滨海新区农业贷款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