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35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39.86%,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主要原因是: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43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
1、一些股东认为北亚相关案件没有结案,这种状况不宜开展股改;
2、一些股东认为公司目前的状况以重组的方式开展股改更为合适。
另外,公司无法与长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滨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林元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联系,希望上述三家公司能主动与本公司联系,以便顺利开展股改工作。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公告编号:2008-002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5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公司董事会为股票恢复上市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努力协调债权人、法院、政府部门及股东,另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正在努力工作,希望通过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等各种方式减亏、扭亏,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近期,在大股东的支持与帮助下公司做了以下工作:
一、公司于2007年8月20日、2007年11月19日、2007年12月3日和2007年12月17日,分四次公告了2006年度报告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
二、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工作。
三、追缴公司资产(详见2007年12月26日和2007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信息披露,加强管理、降低费用支出。
目前,公司有关股东正在全力以赴推进公司重组工作。公司已于2007年10月27日披露了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继续亏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