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粮食出口将征收暂定关税
2008年01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姚炯
2008年粮食出口将征收暂定关税
2007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2008年我国对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公告》,称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国将对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共57个8位税目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
联合证券:
政府此次出台征收出口关税政策的意图很明确,即是要增加粮食作物的出口成本,引导粮食向国内供给,以稳定国内粮价。此项政策也是前期紧缩性粮食出口政策的延续: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类原粮及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10月1日我国宣布对进口大豆实行为期3个月的暂定关税,税率由3%降为1%。从降低进口关税,到取消出口补贴,再到征收出口关税,政策动机是一致的,都是通过鼓励进口和限制出口来增加国内市场供应。我们认为尽管2008年农产品涨价压力仍在,但在2007/2008年度增产以及相关政策支持下,2008年粮价稳定运行拥有很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