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预征率应对规避清算者
2008年01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兵兵
⊙本报记者 于兵兵
土地增值税清算曾在2007年初被视为影响地产股业绩的“洪水猛兽”。彼时,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以扭转当时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大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成本将骤然增加。万科地产等龙头地产企业纷纷上调土地增值税拨备,以应对清算时代的来临。
但此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步履蹒跚”。深圳半球工作室尹香武介绍,目前开发商仍然可以通过不售謦等方式规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因此,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仍然是以税收手段调控楼市的有效对策之一。
同时,因为土地增值税为地方税种,各地预征额度不一。“广州此前预征率较低,一些城市早在去年就调整为1%至3%了。一些地方还允许企业交纳一部分,另一部分计提即可。”一位开发商介绍,而因为预征部分在形式上只是上缴给地税部门,清算时可以多退少补,所以对地产公司的实际盈收影响不大。但如果开发商一直不清算,那么预征成本的增加将代表开发商流动资金的进一步收紧。
此次,根据广州新政,三种情况的房地产项目需要在一个月内办理清算手续,即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