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澄清:未与重汽就侵权纠纷达成协议
2008年01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勣
⊙本报记者 杨勣
昨日,潍柴动力(2338.HK)发出澄清公告,表示在2007年11月1日刊发公告后,即向包括中国重汽在内的涉嫌专利侵权公司发出了律师函件,除涉嫌专利侵权的另两家公司:山东乾龙专用汽车及潍坊华东发动机有限公司,已承认其行为构成了专利侵权,并在当地法院协调下达成庭外和解,且按照每台涉嫌专利侵权的柴油发动机赔偿5000元外。直到刊发澄清公告日止,公司并没收到中国重汽的关于如何具体处理有关专利侵权的柴油发动机的赔偿等问题任何回覆,中国重汽也没有与公司就涉嫌专利侵权事宜展开任何协商。
潍柴确认,从没与中国重汽就其涉嫌侵犯柴油发动机专利事宜,达成或即将达成书面或口头和解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为此聘请专项律师的法律意见,并经公司内部有关程序之要求,保留采取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可能的法律诉讼及伸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