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07年对少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而言是不光彩的。据本报不完全统计,这些控股股东未能在2007年底这一节点之前履行股改承诺,从而失信于投资者。
长春燃气控股股东承诺2007年12月22日之前有选择性地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整合区域内燃气市场、拓展上市公司规模。但是截至目前,这一注资承诺没有任何进展。因为此,长春燃气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无法上市流通,成为第一家因不履行股改承诺而股票流通受到限制的上市公司。
长春燃气控股股东的践诺行为是明显的,另一种违约方式则较为隐蔽,即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在2007年行将结束之际实行“突击注资”。这种方式表面上看似乎已经开始兑现承诺,但由于存在种种技术性障碍,或者在股东大会甚至监管部门处“卡壳”,导致其根本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高速公路类资产。但是直到2007年12月27日,大股东才提出动议。
还有一种践诺行为也相当隐蔽,对于此前作出的承诺,大股东单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根本不顾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一公司控股股东2006年6月股改时承诺, 2006年下半年启动定向增发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争取在2007年完成。但到了2007年9月28日,大股东却改口称,有关技术工作尚在进行中,确保2008年三季度以前完成注入工作。
*ST阿继大股东的失信行为更为彻底。2007年4月,*ST阿继股改方案实施时大股东承诺将择机启动资产重组工作,将旗下自动控制相关资产以资本运作方式整合入上市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然而半年后,*ST阿继突然发布停牌公告称,大股东拟转让公司控股权。最终监管部门叫停了这一践诺行为。
法律界人士指出,只要在公开承诺注资中有时间的限制,或虽无时间限制,但使投资者作出行为,以致造成了损失,就属于法律行为,大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对于有确切注资时间,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到期未履行或自行延期的承诺,中小股东还可以依据法律中“诚实信用”原则,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进行诉权。
失信董事长候选CCTV年度经济人物
今日中午12时,是2007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投票的截至时间。然而记者注意到,作为44名候选人之一的远东控股集团董事长蒋锡培 ,曾因失信于投资者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007年4月11日,上证所披露,2007年3月1日至5日的三个交易日内,远东控股旗下的三普药业涨幅偏离值超过20%,按规定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但是,远东控股在回复三普药业的询证函中称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意隐瞒了远东控股拟以三普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注资的事实。
上证所指出,三普药业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蒋锡培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证所决定对远东控股集团以及蒋锡培予以公开谴责。
此次CCTV年度经济人物评选组委会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蒋锡培遭公开谴责,并未涉及到其本人的重大缺陷,故尚未考虑取消蒋锡培的候选资格。(彭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