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截至 2008年1月2日的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友邦增利基金A类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67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动,以分红当日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1月8日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将其现金红利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2008年1月8日
3、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1月1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友邦增利基金A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08年1月10日由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1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月1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注意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1月8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的分红方式。
4、通过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以下简称“上证所场内系统”)购买友邦增利基金A类的投资者,设置基金分红方式的申报证券代码为523519,买卖方向只能为“买”,不能为“卖”;“价格”填写基金分红方式代码,其中100元为红利转投,101元为现金分红;申报数量为1。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1月8日),投资者可进行基金权益分派方式申报。多次申报的,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七、咨询办法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001(免长途费) 021-3878 4638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ig-huatai.com
本基金的各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