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治理意识和水准都得到大大提升。然而,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少数上市公司却在承诺不予披露敏感信息的期限内,停牌讨论重大事项,严重误导了投资者的预期。
这样的事件中,M公司几经反复,表现得最为明显。2007年12月3日,M公司披露,公司在向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得知,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但是,仅仅几天之后的12月6日开始,M公司又先后两次停牌讨论重大事项,且均告无实质性进展而复牌。
实际上,像M公司这样失信于投资者的公司,并非仅此一家。
2007年9月19日,W公司宣布与山西两家煤炭类企业就有关资产置换、定向增发等重大事宜进行商谈和沟通,W公司因此由经营医疗器械的公司转型为资源类公司。然而,W公司第一大股东于2007年3月19日声明: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或对其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无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另一些上市公司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情况,给投资者造成了错觉。例如J公司大股东承诺在三个月内不讨论重大事项,实际上两个月不到就宣布要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同样,L公司承诺三个月不涉及整体上市事宜,实际仅一个月就停牌讨论该事项。
对于上述公司及大股东的失信行为,监管部门已经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而且对提交的申请予以了否决。除了叫停“无为期”的变脸行为外,对于部分公司的践诺行为,监管部门还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比如,Q公司因与工商银行协商的贷款偿还问题的信息披露前后矛盾,严重误导了投资者。为此,上证所公开谴责了Q公司及董事。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必须适应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提高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的意识和水准,才能推动市场良性发展。如果公司自身不过硬,跟不上市场的发展速度,最终将会动摇整个市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