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三方以物抵债协议事项的公告
2008年0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ST百花 编号:临2008-002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三方以物抵债协议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关于限期结清债务的催告函,要求公司最晚于2007年12月底之前结清逾期贷款5300万元及所欠利息,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强行处置本公司抵押的相关房产。
2007年12月27 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及新疆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资公司)签订三方以物抵债《协议书》。截止协议签署日,确认本公司对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债务包括贷款总余额为5300万元及利息。根据该协议书,城建投资公司自愿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新疆宏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7年7月13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宏盛评报字(2007)5-023号]中的评估价值,即66,046,059.00元),抵偿本公司所欠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逾期贷款本息,从而取得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对本公司逾期贷款5300万元及所欠利息的债权和相关权证。
本公司与城建投资公司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