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9日发出,于2008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部12名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有效表决票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因吉化集团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0台/年铁路槽车生产线项目建设占用本公司所属分公司长春钢结构公司吉林分厂部分原办公和生产场所(租赁使用吉化集团公司的房产、土地),其中包括本公司2004年12月建成的一座变电所。因此,本公司拟将变电所资产出售给吉化集团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拟出售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吉双信所评报字(2007)第52号评估报告,确定出售资产评估值为2,310,386.00元。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此项交易将增加利润59万元。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审计费用80万元。
此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3、《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预定于2008年1月21日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时间: 2008年1月21日上午8:30
2、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本公司205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提交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顶:
《关于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15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登记时间:2008年1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08年1月16日下午16:30)。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联系人:赵铭、佟艳萍
联系电话:0432-3974080 3993300
联系传真:0432-3993460
邮政编码:132021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一个小时。
附件一: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附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