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东新合作 国资委明确支持“引进来”
2008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索佩敏 李雁争
针对近日中航集团与东航针对东新合作的反复争论,国资委昨日表示,支持央企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企业经营行为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操作。对此,一位航空业资深人士昨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资委的这一表态意味着,国航和东航作为企业,都分别具有提出收购方案和接受方案的自由。
这是作为三大航主管部门之一的国资委首度对东新合作作出明确表态。此前,围绕政府支持这一话题,东航与国航近日来屡次角力。东航高管曾在路演时表示,有关政府部门已要求国航母公司中航集团在1月8日召开的东航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而中航集团随即以集团和旗下中航有限的名义连续发表3个声明称,从未接到任何方面的“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的要求。而作为三大航的主管部门之一的国资委,此前一直对于两大航空集团的争执保持缄默。
对于国资委的此次声明,一位航空业资深人士认为,国资委支持央企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表明了对东新合作的支持态度,而“企业经营行为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操作”则体现出,国航作为潜在买家,拥有提出对东航收购方案的自由,而东航作为此次引资方,拥有自主选择合作伙伴的自由。“一切按照市场化的操作来做,政府不会做过多干预。”该人士如此评价。
事实上,作为“东新恋”的搅局者,国航母公司中航集团已经通过中航有限表明了其有意取代新航和淡马锡,收购东航部分股权的态度。中航有限在3日晚间发布的最新声明中表示,如果1月8日的东航股东会未能通过“东新合作”,中航方面将提出新的方案。有分析师预测,国航可能希望通过给小股东以新方案的预期,来加大小股东投反对票的可能性;此外,国航可能联手国泰航空来提出收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