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新材料近日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豁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因增持星新材料至2.17亿股,占总股本的53.9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表示,公司董事会将协助转让各方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并及时办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股票复牌交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