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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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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涉钢产业压产400万吨有关情况的公告
    2008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钢涉钢产业压产400万吨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8年首钢总公司涉钢产业压产计划(以下简称压产),为了维护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支持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和改善首都环境,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做如下公告:

      1、根据公司所拥有的钢铁生产设备的实际(不包括按国家产业政策计划淘汰的部分落后设备),压产后公司的自身生产能力没有降低,2008年公司将按自有生产设备的400万吨配套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2、 2008年公司经营环境的主要变化是压产后关联企业停产造成的中间产品互供量下降,即热供钢坯销售与采购将出现同步减少(绝大部分是关联交易),预计销售减少57亿元,采购减少52亿元。这部分中间产品品质相近,公司一直采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采购与销售量价对等的关联交易原则。因此压产后,对公司主营利润影响有限。

      3、压产后,关联销售收入的减少、原燃料及钢材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对公司主营利润的影响程度有所加大,提请公众投资者注意风险。对此,公司将根据2008年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依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4、奥运期间限产的产量损失,首钢股份将通过不同季度生产与检修的合理调配做相应的弥补。

      5、首钢总公司已同意合理承担因压产造成的首钢股份辅助生产方面的关联交易成本增加部分,并同意在双方就新的关联交易内容达成协议前,暂按上年协议价执行。

      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首钢总公司已就压产有关事项做出承诺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政府指导下,结合首钢涉钢产业搬迁压产的实际履行法定的责任与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四日

      首钢总公司关于首钢涉钢产业

      压产400万吨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支持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和治理首都环境污染,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首钢将于2008年开始分步实施压缩北京地区钢铁生产的计划(以下简称“压产”)。由于压产涉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经营环境变化及股东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钢总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首钢总公司在2010年底前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所做的资产置换的承诺。

      2、因压产使首钢股份停产的设备,将由首钢总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或收购方式置出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法人财产不受损失。

      3、首钢总公司合理承担因压产造成的首钢股份辅助生产方面的关联交易成本增加部分,在双方就新的关联交易内容达成协议前,暂按上年协议价执行。

      4、2008年首钢总公司已获得流通权的公司股份,在2008年不上市流通。

      5、首钢总公司将协助首钢股份落实冷轧薄板专项贷款的贴息。

      首钢总公司将本着对首钢股份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政府指导下,结合首钢涉钢产业搬迁压产的实际履行法定的责任与义务,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首钢总公司

      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