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北京专员办《关于对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7]13号)要求,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07年8月1日至9月10日对公司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个别事项延伸检查了以前年度,并于近日向本公司送达了《关于对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京监[2007]251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检查的情况,处理决定如下:
1.对少计车辆维护费收入100.65万元的问题,你公司应调增2006年其他业务收入100.65万元,调增营业税及附加5.54万元,调增2006年利润总额95.11万元。
2.对少计票款收入48.05万元的问题,你公司所属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公司应调增主营业务收入48.05万元,调增营业税及附加2.64万元,调增利润45.41万元。
3.对列支以前成本费用1073.01万元的问题,你公司应调减2006年成本费用1073.01万元。
4.对将无形资产计入管理费用48.07万元的问题,你公司应调减2006年管理费用48.07万元,并按照规定进行摊销。
5.对管理费中计提共青团活动经费14.71万元的问题,你公司应调减管理费用14.71万元,相应调增利润14.71万元。
6.计算错误少计费用9.42万元的问题,你公司所属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应调增2006年管理费用9.42万元,相应调减利润9.42万元。
7.对少计缴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共计76.75万元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并调整相关的会计科目。
请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企业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如实调整账务,并在接到本通知后15白内,将应补缴的各项税款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缴款书复印件送我办备查。
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帐务调整的准备工作。经初步估算,调整后对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200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临2007—027)的相关内容无重大影响。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