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川金顶
股票代码:6006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69号(杭富路新区二)
通讯地址: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69号(杭富路新区二)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联系电话:0571-87247278
报告书签署日期:二OO八年一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权益的股份变动系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硕”)将其所持四川金顶股份17,449,500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所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69号(杭富路新区二)
法定代表人:蒋雅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300001273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受托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除金融性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营业期限为自2000年6月15日至2010年6月1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地税字330183722788119
股东名称:蒋雅丽、彭立伟二位自然人
通讯地址: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69号(杭富路新区二)
邮政编码: 311400
电话:0571-8724727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蒋雅丽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女 | 中国 | 浙江富阳 | 否 |
彭立伟 | 监事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周功贤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表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变动后持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813,738股 | 16.57% | 40,364,238股 | 11.57% |
四、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四川金顶拥有的权益的股份。
五、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2007年12月28日收盘,浙江华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票17,4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截止报告日,浙江华硕尚持有四川金顶股份40,364,238股,占四川金顶总股本的11.57%,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六、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日 期 | 出售股票数量(股) |
截止2007年10 月23日 | 4,338,746 |
2007年10 月24日 | 8,238,550 |
2007年10月25日至12月24日 | 4,422,204 |
2007年12 月25日至2007年12月28日 | 450,000 |
七、 其它重要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浙江华硕及其法定代表人郑重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华硕的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华硕关于减持上市公司可流通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蒋雅丽
日期:二OO八年一月三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 |
股票简称 | 四川金顶 | 股票代码 | 60067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富阳市富春街道迎宾路69号(杭富路新区二)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57,813,738股 持股比例: 16.5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40,364,238股 变动比例: 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蒋雅丽
日期:二OO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