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证券
  • 4:金融
  • 5:环球财讯
  • 6:时事
  • 7:天下
  • 8:上市公司
  • 9:产业·公司
  • 11:信息大全
  • 12:信息大全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008 年 1 月 5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3版:信息披露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关于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申购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2008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星新材料      股票代码:600299        公告编号:临2008-002号

      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1月3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就股权收购事宜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238号《关于同意豁免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要约收购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因增持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至216,957,921股(占总股本的53.9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董事会将协助转让各方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并及时办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股票复牌交易等事宜。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