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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提出的“关键资源理论”,成为继不完全契约理论之后企业理论发展的又一新高峰。另外,“金融发展决定论”不仅分析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突出作用,而且还阐述了利益集团对各国金融发展的深度影响这一新命题。
⊙史晨昱
在国际经济学界,有很多并肩作战的学术拍档。其中,拉古拉迈·拉詹(Raghuram G.Rajan)和路易吉·津加莱斯(Luigi Zingales)就是最年轻、最活跃和最耀眼的学术双星之一。他们在经济学和金融学领域中合作撰写了大量高水平学术论文,很多文章都已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经典文献。
他们两人都有着特殊的背景:分别来自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拉詹是印度人,津加莱斯是意大利人。两人又有很多共同经历:都生于1963年,均博士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又一同执教于芝加哥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两人分别获得了国际经济学界的一些荣誉:2003年1月,拉詹获得了“布拉克奖”。同年9月,拉詹出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席经济学家;津加莱斯于2003年赢取了欧洲最佳青年经济学奖——“伯内瑟奖”,目前他是美国金融协会董事、欧洲公司治理委员会研究员、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和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关键资源理论:构建企业理论发展新高峰
诺奖得主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标志着现代企业理论的诞生。科斯提出了被新古典经济学忽视的问题:企业为什么出现?科斯认为,市场交易运行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是有成本的,即存在所谓“交易费用”。通过在一个组织(企业)内用“权威”来配置资源,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于是形成企业。
沿着交易成本思想这一脉络出发,格罗斯曼、哈特和莫尔把着眼点放在所有权上,逐步发展为不完全契约理论。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传统的企业性质和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得到增强,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等现象层出不穷,物质资本所有权至上的主流企业理论受到了新的考验。针对这些问题,拉詹和津加莱斯提出了关键资源理论。
他们在详细分析企业内部权力来源后发现,物质资产所有权不仅不是企业内部权力的唯一来源,而且也不会必然高效地促进专用性资产的投资。他们认为,对关键资源的控制同样可以成为分配权力、提供激励的机制。拥有这种权力的一方可以赋予另一方“进入权”。关键资源可以是一个想法、好的客户关系、一种新工具或更为优越的管理技巧,进入权就是利用关键资源的能力或者是同关键资源一起工作的能力。
由于物质资产并不是企业的唯一关键资源, 所以权力不仅仅来自物质资产所有权。因此,企业并不能够完全由非人力资本所规定,特别是那些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的新型企业更是如此。
他们把企业定义为既包括独特的资产(物质资产或人力资产),也包括对这些资产拥有进入权的人的集合或纽结。强调企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物质资产集合,而是这样一个集合:不仅包括那些被共同所有的关键要素、天才和创意,还包括那些获得这些关键要素使用权并且为之进行了相应的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的人们。总之,企业的经济本质是“一个难以被市场复制的专用性投资的网络”,而且是“围绕关键性资源而生成的专用性投资的网络”。
企业家给雇员(即经理)对关键资源的进入权以进行更有效地生产,但是进入权也会给雇员夺取关键资源所有权以与企业家进行竞争的机会。一个雇员的进入权越大,他可以夺取的所有权就越多,在与原来的企业家进行竞争时就会越有效。
拉詹和津加莱斯把层级制分为水平层级制和垂直层级制。在水平层级制下所有的雇员只和企业家进行接触,而在垂直层级制下参与人形成了一条企业家位于最顶端的长链。雇员和关键资源之间的管理层次越多,这个雇员的进入权就越少。雇员只有在专业化以后才能增加团队的价值。有了进入权的雇员可以选择进行专业化,也可以选择进行竞争。垂直层级制的主要问题是所有权可夺取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层级的大小。垂直层级制的本质是让雇员拥有位置权力,所以雇员的租金是安全的,他们有激励进行专业化。
水平层级制与垂直层级制不同,雇员的位置权力很弱,因此他们进行专业化的激励也就很弱,但是他们更容易和企业家进行竞争,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他们的弱势。水平层级制的大小受制于个人理性约束,而垂直层级制的大小则受制于激励相容约束。
关键资源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成为继不完全契约理论之后企业理论发展的又一新高峰。
金融发展决定论:突出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影响力
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经济学家们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谁为因,谁为果”的理论认识长期存在着分歧。
1969年,戈德史密斯通过对从1860到1963年35个国家金融发展与经济活动水平之间关系的考察,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实证研究,结论是“如果以十年为跨度考虑,能够发现经济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粗略的平行关系。”然而,由于其所采用的计量分析技术以及样本数量存在的某些缺陷,其结论并不令人信服。
为了避免基于跨国回归难以对所观察到的相关关系做出因果解释、解释变量可能存在着多重共线性以及有限的自由度等问题,拉詹和津加莱斯希望在产业层次上寻找金融发展影响经济增长途径的证据,而不是简单评价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联系。
1998年,基于42个国家的36个产业的数据,在剔除了国家和产业的固定效应等基础上,拉詹和津加莱斯考察了产业对外部融资的依赖度和一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交叉项对年均增加价值的增长率的效应。在验证金融发展的确有助于经济增长的同时,基于科学的计量分析技术基础上,他们发现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作用的非对称性的经验结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甚至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对于金融支持的需求不同,而且它们的金融支持需求与它们的经济贡献也不对等。这一结论也为一个世纪以来对构成因果链条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谁为因,谁为果”的争论划上了句号。
既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作用巨大,那么,为什么对金融发展存在相同需求的不同国家之间的金融发展水平差异却如此显著?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理论界从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不同视角出发,对于不同国家金融发展水平差异的内在原因,进而一国金融发展的决定因素发展了多种理论来予以解释,并基于国别数据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其中,注意到同期美国和法国等国金融和非金融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在金融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拉詹和津加莱斯发展了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
由于涉及政治学长期关注的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上述理论又被称为“金融发展的政治学理论”。按照该理论,来自金融业和其他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考虑会采取阻挠金融发展的措施,这是导致各国金融发展呈现显著差异的内在原因之一。
他们把利益集团简单区分为(其他)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和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其中,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更多依赖赢利来为新项目融资,通常不能从金融发展中获益。相反,金融发展导致新企业的进入会加剧行业竞争,这不仅使既得利益集团的利润下降,同时还会进一步影响其先前形成的信贷记录良好的声誉而影响其外部融资的可获得性。
与此同时,金融发展不仅摧毁了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位置租金,还将破坏金融机构与其他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长期形成的信用关系。因此,无论金融业还是其他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都将通过施加手中的政治影响力来阻挠有助于新企业进入和鼓励竞争的金融发展。
拉詹和津加莱斯特别指出,尽管贸易开放导致外国企业的进入将降低本国的租金,使已经建立的本国企业更加依赖于外部融资,但开放贸易单一因素并不足以促使既得利益集团转而支持金融发展。其原因是,本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可以通过请求政府的贷款津贴来应对外国企业的竞争,而不是从根本上提高当地金融体系的质量。与此同时,资本流动的独自对外开放由于产品市场缺乏竞争,当地企业并不依赖外部融资,既得利益集团同样缺乏激励推动金融的发展。
因此,拉詹和津加莱斯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政策建议:资本和贸易的同时开放,可以消减产业和金融业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阻碍作用。
上述独辟蹊径的见解,构成了金融发展决定因素的重要文献之一,详尽阐述于他们在2003年出版的《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一书中。